离婚协议写了不给抚养费还可以要吗 (一)

离婚协议写了不给抚养费还可以要吗

贡献者回答离婚协议写了不给抚养费还能要。

签订离婚协议时,仅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双方约定的效力并不能对抗法律上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该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若双方就子女抚养费约定为一方不需要承担,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又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则实际上侵犯了子女的权利。子女起诉要求另一方父母支付抚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即使存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需支付抚养费,但出现以下情形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

1、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死亡、失踪,造成约定履行客观不能;

2、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遭受重大人身事故,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丧失抚养能力;

3、依约定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遭受重大自然事故、社会事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生活负担增加,无力履行抚养能力;

4、被抚养人生活、教育费用超出预期地显著增加,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无力独力承担的;

5、其他客观履行不能的情形。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如下: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5、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6、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的流程: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①起诉状;

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③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④双方收入证明,财产证明;

⑤子女日常生活开销证明,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开销证明;

⑥一方无法全部承担子女抚养费的证明,例如,生活困难证明,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能力的证明等。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协议上写着不要抚养费,现在可以在要吗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可以。离婚协议约定不要抚养费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同意并且在登记机关完成协议离婚就是有效的。但子女单独提出向另一方索要合理范围内的抚养费的,法院仍要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写了没有抚养费后期还可以起诉吗 (三)

贡献者回答离婚协议写了没有抚养费后期可以起诉。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可能会因子女成长过程中的需求变化而调整。当抚养权归属一方经济上无法满足子女需求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需求和双方经济状况判决抚养费是否需要变更。若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抚养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1、抚养费的定义:抚养费是指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向直接抚养方支付的费用,用于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开支;

2、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的金额通常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3、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抚养费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或者定期支付的方式,具体方式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

4、抚养费的变更和终止:如果抚养条件发生变化,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变更抚养费的金额或支付方式;抚养费的支付直至子女成年或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5、抚养费的法律后果:未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的,可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强制执行、罚款或拘留等。

综上所述,即使离婚协议中未约定抚养费,随着子女需求的变化和抚养方经济能力的不足,抚养方仍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增加或变更抚养费,并在对方不履行支付义务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子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写的不要抚养费,现在要抚养费,怎么办? (四)

贡献者回答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书上写不要抚养费,现在想要了也可以找对方要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协议不要抚养费以后可以要吗 (五)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在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恶化、孩子的生活开支急剧增加等情况下,索要抚养费是理所应当的。同时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由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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