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

社会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 社会抚养费 计算公式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的计算公式主要是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 法规 非法 收养 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 婚姻登记 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综上所述,夫妻生育孩子的行为虽然是私人事务却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多而直接涉及到国家的利益,所以有必要对那些不符合规定的超生家庭征收必要的社会抚养费,但是这项费用并不是随意征收而有固定的计算方式的,基本上都是根据超生的个数与当地 工资 水平为基准的。

在上海,婚后小孩抚养费一般多少钱一个月 (二)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确定一般需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河北涞水未婚先育子女的需要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三)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二)不符合第二十条规定而提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年度起至法定年度止,每提前一年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三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以此类推。

(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

(六)除本条第(四)、(五)项外,其他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本条第(四)项标准征收。

第四十七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以下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法定条件但未进行登记而收养的,按一千元的金额征收;

(二)无子女但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的金额征收;

(三)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第四十八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而生育的或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当事人,除按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行政处分;是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规定 (四)

夫妇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为另一方月总收入的20%到30%。比如小孩跟着妈妈,那么爸爸每个月要把抚养费付给妈妈;爸爸的月总收入是一万元,爸爸就应该给抚养费2000到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女性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持续到子女十八岁为止。

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占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如需要抚养费的一方月收入为一万,每月抚养费是二千至三千);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按其年总收入的20%到30%给付(如果年收入是10万,就需要给抚养费两万至三万元)。

抚养费的标准取决于什么?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规定,抚养费包括女性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持续到子女十八岁为止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协律网希望社会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