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哪个部门

取保候审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哪个部门

简介: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其不妨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介绍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要点以及应提交至哪个部门。

一、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基本内容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等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法律文书。一份完整的取保候审申请书通常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 申请人基本信息

应明确<标签>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司法机关核实身份及后续联系。

2.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详细列出<标签>被申请人(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性别、涉嫌罪名、羁押地点等关键信息,说明其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 取保候审的理由与依据

此部分需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标签>身体健康状况、<标签>家庭情况(如有年幼子女或年迈父母需照顾)、<标签>工作学习情况、<标签>对社会的危险性评估等,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证明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 保证措施

提出具体的<标签>保证措施,如提供保证人、缴纳保证金等,承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各项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随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

二、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交部门

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提交部门根据案件所处阶段及管辖原则确定:

1. 侦查阶段

若案件处于公安机关<标签>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应提交至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具体办案单位。申请人需通过律师或直接向办案人员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审查起诉阶段

进入人民检察院<标签>审查起诉阶段后,取保候审申请书则应提交至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此时,辩护律师在提交申请时可利用律师执业权利,更有效地推进取保候审进程。

3. 审判阶段

案件进入人民法院<标签>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则需提交至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此阶段,法院会综合考量案情、被告人表现及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三、提交后的跟进与注意事项

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后,申请人应积极跟进申请进度,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司法机关及时联系。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及保证措施中的各项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

总之,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需严谨、全面,提交至正确的部门是关键。通过合理的理由阐述、充分的保证措施展示,以及适时的跟进与配合,有助于提升取保候审的成功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及案件性质有所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指导。)

刑事案件中家属如何递交取保申请书 (一)

刑事案件中家属可以直接向办案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比如案件在侦查阶段,家属应该把取保候审申请书递交给公安机关,如果已经移送审查起诉,就需要向检察院递交取保申请书。家属递交申请书后,办案机关会在三天内进行答复。 一、刑事案件中家属如何递交取保申请书

刑事案件中家属直接向办案机关递交取保申请书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写明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3、写明申请事由。

4、写明事实和理由。

5、写明申请时间。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并未规定,只有专业的辩护律师才能给犯罪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原则上家属也是可以的,但是,申请取保候审一定要对刑事案件的案情有所了解,若家属都不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就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怎么走 (二)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有三种途径,每种途径都有其特定的程序。在被拘留期间,可以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提交给公安机关。这是最直接的方式,但成功率可能较低。

另一种方法是在被捕前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此时需要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检察院并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这种方式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取保候审,但效果往往更佳,成功率也较高。

第三种方法是在嫌疑人被逮捕后至法院判决生效前,向负责案件的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要求变更为取保候审。这被称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尽管过程复杂,但如果辩护意见被,最终结果仍然是取保候审。

实践中,许多人往往忽视了第二种方法,但其实它的成功率更高。因此,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积极采用这种方法。

尽管每种方法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但都旨在确保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获得适当的自由度,以便更好地进行辩护。选择正确的申请方式对于提高成功概率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确保所有材料和程序符合当地法律要求。

此外,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需要耐心和细致的准备,包括收集证据、撰写法律文书和与司法机关保持沟通。这些准备工作对于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至关重要。

总之,申请取保候审是保障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了解不同方式的程序和要求,可以提高成功申请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申请书交到派出所还是公安局 (三)

公安局。

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取保候审注意事项

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内容参考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自己写还是去公安局写 (四)

法律主观:

申请(写于文本中间)n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n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予以取保候审。n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年月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xxx的家属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元人民币。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此致nnxx(省)xx人民检察院n申请人:签字年月日n全文用A4纸,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信关于取保候审申请书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协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