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男子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被判死刑,这一判决是否大快人心? (一)

哈尔滨男子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被判死刑,这一判决是否大快人心?

贡献者回答在聚会的时候喝酒是难免的事情,但是我们一定要控制自己的酒量,不能选择酒后驾车,在黑龙江哈尔滨就有一男子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的交警被判死刑,这一判决也让很多网友感到大快人心,也希望我们更多的驾驶员能从中吸取教训,一定要做到醉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当玩笑,而很多驾驶员选择一意孤行,他们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根据知情人透露,当地的交警在道路上例行酒精检查,驾驶员林某醉酒驾车行驶在路上,旁边的交警也示意林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可是林某视而不见,不但没有停车,反而进行加速迅速通过第1道卡点,后面的交警发现之后也迅速进行拦截,但是林某仍然加速冲卡,最终将执勤的交警撞飞倒地,而这名受伤的交警次日抢救无效死亡,林某汽车淘宝之后也被迅速赶到的民警抓获,经过检查确认为酒驾。

林某违章驾驶的行为极其恶劣。在事故现场不仅不配合交警人员的执法,反而加速冲卡,在将交警撞倒之后,便迅速选择逃逸,其犯罪情节极其严重,行为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当地法院也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并剥夺受害人的政治权利。

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如果在聚会的时候喝酒千万不能选择开车,可以让自己没有喝酒的朋友帮忙开回去,也可以选择代驾,不能选择以身试法,更不能抱着一种侥幸的心态,而正是由于这些驾驶员粗心大意,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做到文明上路,路上行驶的时候一定要及时配合交警人员检查,不能做出一些违法的举动。

安徽一男子深夜驾驶越野车迎头撞击警车,他为何胆子这么大? (二)

贡献者回答安徽一男子深夜驾驶越野车迎头撞击警车,他为何胆子这么大?

我国的法律是严厉打击酒驾的,喝酒以后驾驶机动车,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已经越来越普遍的成为代步工具,但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着交通事故。

一、事件梳理

在安徽涂县,一辆驾驶越野车的男子突然与警车相撞。当时巡逻特警进车正在等待信号灯通行时,突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越野车迎头相撞,民警下车以后,发现该男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随后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93mg/100ml。最后驾驶人也自己交代,当完与朋友在一家烧烤店吃夜宵,多喝了几瓶啤酒。自认为自己还算清醒,没想到直接与警车相撞。这件事情虽然没有人员伤亡,杜某,因为涉嫌醉驾被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得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二、事件本质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每一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司机,都经过了专业的训练,无论是驾驶理论,还是驾驶实操,我国都进行严格的把控。而且我国也非常的重视酒驾和醉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一个司机应该有的素质,但是这种安全意识应当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底。就像这一次的驾驶人,他也明明知道该道理,但是他自认为自己的酒量不错,发生事故以后,驾驶人立刻上了警车。他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件反思

这件事情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驾驶机动车的时候,我们不仅仅自己,还有道路上的其他人。所以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我国应该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思想教育,是每一位司机能够自觉地遵纪守法。每一次交通事故,影响的往往是多个家庭,与其让更多的人担心,不如首先做好自己。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法治建设也在不断地跟进,最终我们一定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每一次发生违反交通法规的事故,一定要按照法律加以处罚,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发根治这种开车大意的毛病。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我国是一个文明大国,在现在城市道路上,路况越来越复杂,车辆越来越多,如果每一个司机都能够做一个文明人,就能够大大的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一案,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2020年11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赵玉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并当庭宣判。

裁定驳回赵玉林上诉,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赵玉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案二审宣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9年2月14日21时20分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双城镇精兵胡同两侧设置两处检查卡点,依法对过往车辆驾驶员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上诉人赵玉林醉酒驾驶吉利轿车驶入精兵胡同,在交警持酒精测试发光指挥棒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时,赵玉林加速绕开拦截的交警强闯第一道卡点,在看到前方第二道卡点的交警正在路中央执法的情况下,仍驾车加速冲卡,撞飞执勤交警被害人单立冬,致单立冬胸肋骨及股骨多发性骨折,肝、脾破裂,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致现场待检起亚轿车内驾驶员乔某、乘车人李某受伤。

赵玉林在继续驾车逃逸过程中,车辆撞上精兵胡同东侧四野广场花坛,赵玉林弃车逃跑,后被追赶来的交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赵玉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6.02mg/100ml;赵玉林所驾吉利轿车行驶为82.66km/h;乔某所驾驶起亚轿车损失6580元。

死刑!醉酒驾车撞死执行公务交警案二审宣判

庭审中,法庭组织检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赵玉林作了最后陈述。休庭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并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当庭宣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赵玉林醉酒后驾驶车辆,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拦截检查时,为逃避酒驾处罚,不顾在场人员安危,驾车加速强行连闯两道卡点,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一台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赵玉林曾多次违章驾驶,案发当天不听劝阻,执意酒后驾车,并加速冲卡,将正在执行公务的交通警察撞致死亡,在明知撞上执勤交警后,继续驾车逃离直至车辆撞上障碍物,弃车逃跑,并唆使同车人逃跑,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男子酒驾撞飞交警 被拦下还口出狂言(酒驾犯罪) (四)

贡献者回答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酒驾犯罪,并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酒驾行为:该男子在饮酒后仍然选择驾车上路,且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这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暴力抗法:在面对交警的酒驾检查时,该男子不仅不配合,反而试图强行冲卡,并将一名交警撞飞两米远,这种行为构成了暴力抗法,严重阻碍了交警的正常执法活动。

口出狂言,威胁交警:男子下车后口出狂言,声称要撞死交警,并威胁交警不许报警,否则自己就从桥上跳下去,这种行为不仅极其嚣张,也进一步加剧了事态的严重性。

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该男子被扣除了机动车驾驶证的12分,并被处以1900元的罚款。同时,由于其冲卡和过激行为,还被追加了十天的行政拘留处罚。这些法律后果充分说明了其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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