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不用死了吗? (一)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不用死了吗?

贡献者回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你分开来理解,死刑就是死刑不变的。缓期两年,也就是说还是要死的,不过是自宣判日开始的两年以后再执行。在正常理解上属于一种人性化的刑法。但是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空档。因为就目前而言,死刑缓期等于不死并非空穴来风,某某某背叛死刑缓期,然后就再也没有了某某某的消息,其实某某某并没有死,过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等到大家都把他遗忘了,他去了哪里除了受害者关注就不会再有人关注了。但是这个也并非绝对,因为既然判了死缓,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死的,除非有很雄厚的财力或者很硬的后台。有钱能使磨推鬼。明白就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对于穷苦百姓来说的。

死缓2年执行是不是就不用死 (二)

贡献者回答死缓2年执行并不是不用死。

死缓,即死刑缓期两年再执行,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刑罚制度。当罪犯被判处死刑时,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选择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再执行。在缓期期间,如果罪犯没有再犯罪,则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则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罪犯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执行死刑。

这一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刑法中的“少杀、慎杀”的政策。虽然死缓给了罪犯一个缓冲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罪犯就可以逃避死刑的执行。在缓期期间,罪犯需要严格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如果表现良好,则有可能在缓期期满后获得减刑;但如果罪犯在缓期期间再犯罪,则需要重新考虑其刑罚的执行。

因此,死缓2年执行并不是不用死,而是一个给予罪犯改过自新机会的同时,也保留了对其执行死刑的可能性的制度设计。

死缓,全称为死刑,死缓是缓一缓再死吗?为什么要有死缓? (三)

贡献者回答死缓,全称为死刑,死缓是缓一缓再死吗?为什么要有死缓?死缓可不是缓一缓再死这么筒单。只要是判了死缓,实质上意味着给被告留下了生命,用不着再去死亡。除非他自己不认罪服法,在监狱继续犯罪,自寻死路。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死缓并不是独立的刑罚种类。

《刑法》第五十条,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这是说,在死缓二年期内,故意犯罪的,才能押赴刑场,验明正身,执行死刑。绝大多数死刑缓刑犯,在二年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也就是不是抗拒改造,而是接受改造,遵守监规,服从管理,就可免于一死。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直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缓作为一种刑罚,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无期徒刑之间,是对死刑(立即执行)的一种变通,它是我国贯彻“少杀慎杀”刑事政策和司法人性化的体现。刑罚的终极目的在于通过严苛的劳动教育改造,让罪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进而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守法公民。所以,一个罪犯如果不是丧尽天良、泯灭人性、穷凶极恶、作恶多端,罪行极其严重,一般不会对其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对于可杀可不杀的罪犯,一般都会留有余地,做出死缓判决,以观后效。

我们国家只对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影响的犯罪分子实施极刑,对于能主动自首,主动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问题都酌情给与缓期执行,一方面也说明确实是有些罪责“罪不至死”,群众不能以个人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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