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怎么算侵权? (一)

外观专利怎么算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意味着,专利法保护的是结合产品的外观设计,而非单纯的外观设计图案。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

需要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断两者是否相似或相同。相似性判断通常涉及整体视觉效果,包括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对比。

考虑依托的产品: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仅包括外观设计本身,还需包含其依托的产品。因此,在判断侵权时,除了对比外观设计,还需考虑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产品属于同类产品或相似产品。

综合判断:结合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侵犯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相似或相同,且两者依托的产品属于同类产品或相似产品,则很可能构成侵权。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 (二)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4、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反向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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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

广东莞升律师事务所路丰梅律师解答: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是外观设计侵权判断的主要方式。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广东莞升律师事务所路丰梅律师解析:

下述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

2、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4、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过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5、商业目的的使用。《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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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什么是外观专利侵权赔偿 (三)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是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与专利所有人外观设计相似的产品,从而构成专利侵权行为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外观专利侵权赔偿的具体规定如下:

赔偿数额的确定:

依据实际损失: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赔偿的数额首先依据权利人因侵权所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参考侵权人收益:如果实际损失难以明确,可以参考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计算。

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若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收益均无法确定,法院会参考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总额包含的内容:

赔偿总额除了包括上述确定的损失或收益外,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

法定赔偿:

如果实际损失、侵权人收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法院将根据专利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因素,裁定赔偿金额为一万元一百万元以下。

法院的综合考量:

在处理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时,法院会综合考量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以确保赔偿金额既能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对侵权行为形成一定的震慑作用。

目的与意义: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的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四)

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界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意味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严格限定在专利申请人提交并经审查通过的图片或照片所展示的外观设计上。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产品:

产品分类标准:通常,这一判断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如果两种产品在功能、用途上相同或相似,那么它们就可能被视为相同或类似产品。重要性:这一步骤对于后续侵权判定的准确性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之间,才可能存在外观设计上的侵权问题。

对比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

对比内容:在确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及产品是否相同或类似后,就需要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详细的对比。这一对比主要关注两者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到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判定原则:在对比过程中,需要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考虑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以及设计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以及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这一法律条款为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依据。

外观专利是怎么认定侵权的 (五)

外观专利侵权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步骤:

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意味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严格限定在专利申请时所提交的图片或照片所展示的设计上。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类似产品:

通常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判断标准,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如果两者在功能、用途上相同,则视为相同或类似产品;如果不同,则专利侵权不成立。

对比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

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专利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完全相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则认定专利侵权成立。基本相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可能根据等同原则认定专利侵权成立。既不相同也不近似: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则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五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即为外观专利侵权认定的主要步骤和法律依据。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外观专利侵权,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