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一)

答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一、条例概述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软件的开发与流通,以及促进软件产业发展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明确了软件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权利限制、权利管理以及侵权行为等内容。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1. 软件著作权的定义与保护范围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享有的合法权益。条例保护的范围包括源代码、目标代码以及与软件运行相关的文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出租、通过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软件,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2.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需求,可能会涉及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此外,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情况下也可能对软件著作权进行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平衡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3.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管理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通过登记制度来管理其权利。登记制度有助于确认著作权人的身份,为权利保护提供依据。同时,条例还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等事宜,明确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三、侵权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出租、通过网络传播等行为。对于侵权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
四、条例的意义与作用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出台,为软件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它鼓励软件的开发与创新,促进了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通过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了软件行业的创新活力,推动了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总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在保护软件著作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法规的实施,为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年限是多久 (二)
答1、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一、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年限是多久
5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五条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二、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管是归自然人所有还是归法人所有,保护期限都是50年,但是保护期的起算时间点与截止保护的时间点都是不一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特殊的著作权,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申请著作权登记,这样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计算机软件保护对象包括 (三)
答法律分析: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对象计算机软件,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均受法规保护。一项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指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无论是程序的目标代码还是源代码均受法规保护。计算机文档则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受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如磁带、胶片等)上。著作权法规所保护的是作品中构思的表现,至于作品中的构思本身则不是该法规的保护对象,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二、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 (四)
答软件著作权有效期长达五十年,其中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由作者终身和死后五十年负责维护权益。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无论软件是否公开发表,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将依法拥有相应的著作权。
同时,第十四条规定,软件的著作权从开发完成之日开始生效,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自然人去世后的五十年,截止日期为该人生前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
若软件为多人共同开发,保护期限则截至最后一位自然人去世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仅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五十年,自首次发布之日算起,但如果自开发之日起的五十年内未进行任何公开发布,则按届满处理,不受该条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的信息,欢迎点击协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