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商业活动中,商标作为企业形象和产品识别的核心要素,其转让过程需严谨对待。近期,关于商标转让声明的公证问题备受关注。商标转让声明公证,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确保转让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该公证过程涉及转让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以及双方主体的资格审查等关键环节,是商标成功转让不可或缺的法律凭证。
- 1、商标转让声明公证相关问题
- 2、商标转让公证书要多久
本文导航,以下是目录:
商标转让声明公证相关问题 (一)

优质回答商标转让声明公证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所需材料:
转让双方的有效证件: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公司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转让合同:合同可参考商标局网站提供的模板,双方签字盖章,并需进行公证,附加公证书。公证流程:
准备合同与材料:确保转让合同及所有必要材料准备齐全。前往公证处:携带所有材料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公证办理: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公证,通常公证书当天即可领取。公证书领取:
领取人:公证书需由出让方领取。其他注意事项:
转让申请书与委托书:转让申请书及委托书均可从商标局网站下载,按填写说明填写。办理人员:不一定非要公司法人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即为商标转让声明公证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转让公证书要多久 (二)
优质回答从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如果递交申请时,同时递交了经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约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如果递交之时,未能提交上述经公证的材料,有可以下发补正,核准转让时间相应延长,约在8到12个月左右。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既包括注册商标标识,也包括未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这里的法律用语为“商标注册人”“注册商标”等字样,仅仅从字面解释,该条规定中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商标”似乎仅指注册商标。
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未注册的商标并未规定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大量的未注册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使用,有不少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形。
未注册的商标同样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以未注册的商标作为使用客体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确认有效。因此,可以认为尚未注册的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1、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商标公证,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