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役权,请提供一个地役权的使用案例

什么是地役权,请提供一个地役权的使用案例

### 地役权详解及实际应用案例

一、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定义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地役权人,也称需役地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供役地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在此关系中,被使用的不动产称为供役地,而因此受益的不动产则称为需役地。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地役权有明确规定,指出地役权设立需基于合同,且合同生效时地役权即设立。当事人可选择登记地役权,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外,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需随同相关用益物权一并变动。

二、地役权的使用案例

案例背景

以某村民委员会与村民黄某、易某之间的土地转让协议为例。2000年11月,村委会将448.8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分为三股,分别转让给黄某、易某及另一村民邓某用作建房。因转让给黄某和易某的土地相邻,且黄某土地另一侧有通行道路,村委会在与黄某签订转让协议时约定,黄某在建房时应在后墙留1.3米作为公共通道,双方签订转让的面积包括该1.3米通道面积。

案例发展

黄某在建房过程中遵守了约定,留出1.3米作为公共通道。然而,房屋竣工后,黄某却以该通道为其购买土地为由,在通道上安装铁门并建卫生间,导致易某无法通行。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易某诉至法院。

案例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村委会与黄某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合法有效,黄某在通道上安装铁门、建卫生间阻碍易某通行构成侵权。基于协议约定,黄某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成为供役地,易某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成为需役地,易某依法享有地役权。因此,法院判决黄某拆除通道上的铁门和卫生间,恢复通行。

三、全文总结

地役权作为不动产利用的重要法律制度,通过合同约定实现了不动产效益的最大化。在实际应用中,如上述案例所示,地役权能够有效解决不动产利用中的矛盾与冲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涉及不动产利用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地役权制度,以维护自身权益并促进不动产的合理利用与效益提升。

对于什么是地役权,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