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南京一店家被指偷换现捞螃蟹钳欺骗顾客,欺诈消费者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 2、南京一店家偷换现捞螃蟹钳欺骗顾客,商家的行为如何定性?
- 3、江苏一女子称被偷换大螃蟹,涉事餐饮店否认,若情况属实餐厅会被如何处罚?
- 4、江苏一女子称被偷换大螃蟹,涉事餐厅对此有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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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店家被指偷换现捞螃蟹钳欺骗顾客,欺诈消费者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一)

答商家的欺诈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乔南以为,商家通过欺诈的方式将顾客现捞的鲜活大蟹钳换成了其他的小蟹钳,这样的行为明显满足了主观的故意和客观上的行为结果,已经构成了欺诈的最终结果。
面对商家这样的行为,上述两种法律都有着明确的规范和对于的处罚,如果需要彻底的了解事件的法律定性要从以下几点分开说明。
首先:商家欺诈行为的法律定性。
对于如何辨别商家是否进行了欺诈行为,就需要辨别商家是否存在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得商品最终在数量和质量上发生了变化。
比如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缺斤少两就属于经营欺诈行为,而此次事件中的偷换蟹钳也明显的属于经营欺诈行为,商家已经违法了。
其次: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法》的维权方式有利于自身的赔偿力度提升。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选择使用合适自己的法律流程维权也是一种重要的过程,就拿此次偷换蟹钳的事件来说,我个人认为选择《食品安全法》的范围维权效果就比较合适。
因为偷换的小蟹钳是否属于安全食品对于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毕竟关系到自身的饮食安全,另外的一点就是赔偿的力度,一旦商家被定义为《食品安全法》违法,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10倍的赔偿要求。
最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同样也适合偷换蟹钳的法律维权途径。
如果说事件中的小蟹钳并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那么商家的行为依旧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这个角度来说,消费者依旧有权利要求商家赔偿。
但是赔偿的金额就需要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之下,并最终由消费者和商家来协商定义赔偿的金额,同《食品安全法》的区别就是不支持10倍的赔偿。
结束语:篇幅有限,这里间接命了的介绍到此了,事件中的商家是一定违法了,如果大家还有类似的疑问,可以关注乔南老师并发起咨询。
南京一店家偷换现捞螃蟹钳欺骗顾客,商家的行为如何定性? (二)
答商家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商家需要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话,就是直接赔偿500。
一、偷换顾客螃蟹
二、商家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
有很多家餐饮店都是让顾客挑选食材,结果顾客挑选完之后,商家就会把食材换成不新鲜的食材,然后再来烹饪顾客要的食物。像这样子做出不诚信行为的商家,这种行为就是属于欺骗消费者。这位女子可以选择与商家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选择投诉这位商家。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经营者如果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具体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话,那么商家就是要赔偿500元。
三、女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投诉商家?
所以这家连锁餐饮店的行为,这位女子可以直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和解,很显然,这位店家的态度让女子觉得非常愤怒,所以这位女子也可以选择向行政机关要求与你相关的申诉和保护。同时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来解决消费争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
江苏一女子称被偷换大螃蟹,涉事餐饮店否认,若情况属实餐厅会被如何处罚? (三)
答江苏一女子称被偷换大螃蟹,涉事餐饮店否认,若情况属实,该餐厅最大的可能是会被处以罚款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张女士吃饭的时候被偷龙转凤,这个新闻一发布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关注,毕竟平时大家的身份都是消费者,消费者自然就会关心自己的权益,张女士最后是被饭店免单了的,消费者也就知道了自己下次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怎么操作了。然而商家的否认让人感觉很吃惊,毕竟明摆着就是商家出了问题,但商家不认没关系,商家自己的监控保留了证据,而且张女士也看了,后续市监局肯定也会看,相信市监局会给该餐厅一个合理的处罚。
江苏一女子称被偷换大螃蟹,涉事餐饮店否认
江苏的张女士在去饭店吃饭的时候大螃蟹腿被人换成了小螃蟹腿,但涉事餐厅却极力否认此事,而且声称其员工这样换是为了张女士的用餐体验,毕竟如果大螃蟹腿里面的蟹肉萎缩了,这对于张女士的用餐体验来说是不好的。然而张女士很快就找到了饭店说话的漏洞,因为螃蟹腿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肌肉萎缩的事情,更何况餐厅还将监控给了张女士看,张女士也就更加有理了,饭店很快就要求给张女士免了这单,让张女士千万不要再计较了。
涉事餐厅的处罚
一般而言,这种偷换大螃蟹腿的行为属于一种欺诈行为,这并不属于餐厅的食品安全问题,所以罚的是比较轻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能罚个几千元到几万元就已经算很多的了,按照该店的认错态度以及行为后果,不可能超过几万元的罚款。按照处罚和行为相当的原理,我们还是不要对该餐厅的处罚报以太大的希望,毕竟处罚真的可能不太重,只要消费者吃得开心和能够维护自己的正常权益就可以了,千万不要想得太多,法律毕竟也不是万能的。
江苏一女子称被偷换大螃蟹,涉事餐厅对此有何回应? (四)
答江苏张女士称被偷换大螃蟹蟹腿,涉事餐厅对此回应说只是员工怕大螃蟹蟹腿缩水才将该蟹腿置换。实话实说,涉事餐厅的回应是极为荒唐的,我们也可以预见后面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对此事作出相应处罚。
张女士在螃蟹店选购的大螃蟹蟹腿被换成了小螃蟹蟹腿,这简直就是令人感到荒谬,但同时又极为真实,网友看到了都想笑,但很快又笑不活了,因为这正是我们在生活中能够遇到的许多典型例子,偷龙转凤并不奇怪。真正令人感到不悦的是涉事餐厅对此回应怕螃蟹腿缩水,这是一种很荒谬的理由,如果不是有该店的视频监控为证,我们也许会认为张女士是在造谣,但如果有了视频为证,张女士说的都是有真凭实据的。
江苏的张女士去饭店吃饭的时候被偷换大螃蟹
江苏的张女士在七欣天品蟹轩乐基广场店吃饭,然而挑选螃蟹的时候螃蟹还是很大的,最后变成成品菜的时候大螃蟹蟹腿却少了一只,这引起了张女士的怀疑,于是张女士便去质问店员;店员一开始也是不承认的,直到后来张女士执拗要看监控,同时发现监控里的电源将大螃蟹腿换成了小螃蟹腿,该店这才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同时也表示对张女士当天的这顿饭免单。随着记者的采访和消费者的举报,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介入调查。
涉事餐厅回应及评价
涉事餐厅对外回应,这是员工怕大螃蟹蟹腿缩水才将其置换成小螃蟹的蟹腿,这种说法听起来就挺荒谬的了,更何况就算是置换也得把大螃蟹的蟹腿换成更大螃蟹的蟹腿,这才是对待客户应该有的态度,将客户大的菜换成小的菜这究竟算什么呢?算欺诈客户还是对客户不尊重?我们很难理解涉事餐厅回应的态度,但从该餐厅能够对张女士当天的饭菜免单就可以看出餐厅也知道员工可能是个惯犯,而且员工做的不对。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南京一饭店被曝偷换顾客螃蟹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协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