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国现役军官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 2、军婚需要女方什么材料
- 3、军婚的结婚证是什么样的
- 4、当兵的结婚需要申请吗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我国现役军官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

优质回答1. 现役军官结婚需要提供《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作为身份证明。
2. 需由部队团级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应包含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并由出证人签名及留下联系电话,证明上须有部队政治部门的印章。
3. 志愿兵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但对于因特殊情况如回原籍困难而需要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的孤儿或因公致残人员,其请求可由军(独立师)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4. 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出示军人身份证件以及部队团级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军人身份证件因故无法出示,可由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作为替代,并且该证明需予以存档。
5. 办理结婚登记时,军人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6. 军人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即使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也必须有军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7. 军官结婚的办理流程包括:领取申请表,进行婚姻状况调查,提交调查结果,领取介绍信,携带军官证、配偶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若配偶为军人则提供相应证件),最后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8. 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其他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不属于现役军人,他们的婚姻关系不适用军婚的规定。
9. 我国法律特别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有特别规定。军人由于担负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规定时,也必须遵守军队的相关规定,需特别注意。
军婚需要女方什么材料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一、军婚的要求的材料
1、户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现已自愿 )。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级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 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 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二、军婚申请程序: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军婚的结婚证是什么样的 (三)
优质回答军婚的结婚证都是一样的,只是领取结婚证的程序不一样。军人的婚姻是受婚姻法特别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军人的家庭和睦,使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从而巩固国防。
一、军婚结婚程序如下:
第一、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第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第三、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需要的材料
《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当兵的结婚需要申请吗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
1. 军人申请结婚需要得到相应的政治机关的审查同意。团级以下干部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团干部则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审查通过后,单位团政治机关需提供个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当事人才能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申请结婚时,通常也需要所在单位的团政治机关提供相关证明。如果这些士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并申请结婚,而未能及时从原部队获取证明,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可以出具证明,以便于在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后再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3. 一般情况下,战士不得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但是对于因特殊情况,如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或因公致残人员,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的需求,可由军(独立师)政治机关审查批准,作为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结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
-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未登记的,应补办登记。
-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男女双方可按约定成为对方家庭成员。
-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协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