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阶段
协议离婚的第一步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两张,共同前往扬州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双方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二、受理与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将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并正式进入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若不愿意离婚,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三、审查与登记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仍未改变离婚意愿,则应在接下来的30天内,持有效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协议书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审查通过后,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程序正式完成,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四、特殊情况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双方在冷静期内未提出撤回申请,但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外,若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省份居住,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则只能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注意事项
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慎重考虑离婚的决定,并确保离婚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和登记工作,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此外,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协议内容不明确或违法而引发后续纠纷。最后,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态度,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扬州市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在探讨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时,协议离婚作为一种相对平和与理性的选择,被越来越多的夫妻所接受。本文将详细介绍扬州市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以便有需要的夫妻了解并正确操作。
扬州市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阶段
协议离婚的第一步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两张,共同前往扬州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双方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二、受理与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将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并正式进入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若不愿意离婚,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相关材料归档。
三、审查与登记发证
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仍未改变离婚意愿,则应在接下来的30天内,持有效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协议书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审查通过后,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程序正式完成,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四、特殊情况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双方在冷静期内未提出撤回申请,但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外,若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省份居住,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则只能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注意事项
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慎重考虑离婚的决定,并确保离婚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和登记工作,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此外,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协议内容不明确或违法而引发后续纠纷。最后,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态度,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 1、公积金提取单身证明怎么开
- 2、扬州离婚证在哪里办
- 3、扬州离婚登记在哪里办
- 4、扬州市政策规定,女方无房离婚三年可获十五万元补助是真的吗
扬州市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的相关问答
公积金提取单身证明怎么开 (一)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情况开具婚姻情况证明,属于单身的需要开具单身证明。
以扬州市为例,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办件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下同):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单身职工需要说明婚姻情况的,提供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要求说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等材料,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委托办理(代办)的,应当办理提取转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的身份证及商业银行借记卡。
法律依据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办件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下同):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单身职工需要说明婚姻情况的,提供单身承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要求说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等材料,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委托办理(代办)的,应当办理提取转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的身份证及商业银行借记卡。
扬州离婚证在哪里办 (二)
答扬州离婚证可以到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具体有:
1、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215号
电话:0514-87311544
2、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469号
电话:0514-87982020
3、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安宜东路120号
电话:0514-88279366
4、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勤丰路(民政局院内)
电话:0514-83417656
5、高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万金路8号
电话:0514-84640289
6、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5号
电话:0514-86869520
扬州离婚登记在哪里办 (三)
答扬州办理离婚登记的地方有:
1、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登记点地址:运河西路215号
登记点联系方式:0514-87311544
2、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登记点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245号
登记点联系方式:0514-87982020
3、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登记点地址:宝应县安宜东路120号
登记点联系方式:0514-88279366
4、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登记点地址:仪征市勤丰路56号
登记点联系方式:0514-83417656
5、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登记点地址:高邮市万金路8号
登记点联系方式:0514-84640289
6、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登记点地址:龙城路35号
登记点联系方式:0514-86869520
扬州市政策规定,女方无房离婚三年可获十五万元补助是真的吗 (四)
答这种政策属于道听途说,不要相信。离婚是私人感情因素造成的,不属于政府补偿的先决条件。如果此项政策实施,那么会促使很多人“假离婚”。
同时,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当地申请低保。所谓的低保条件是指,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在外地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协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