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的经济活动中,非法集资这一行为如同暗流涌动,给不少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当这些非法集资行为被揭露后,国家对于非法所得的资金有着明确的处理规定。对于非法集资人筹集的资金,国家会依法进行追缴,这些资金被视为违法所得。在追缴过程中,不仅集资参与人因非法集资所获得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会被追回,就连帮助集资的人员所获得的代理费、好处费等也会被依法收缴。这样的处理措施,旨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的钱国家怎么处理 (一)

答对于非法集资款的处理,一般予以没收,非法集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的,非法集资来的钱属于非法所得的部分。属于被害人财产而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对于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人涉案财物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二、非法集资的方式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我国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相关情况不仅严重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也会造成了大量的人员财产损失,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可以基于实际的涉案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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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判多少年 (二)
答法律分析:非法集资将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团伙诈骗判刑标准 (三)
答团伙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婚姻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以结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目的,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目的;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
3、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的“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婚姻诈骗罪;
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认定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诈骗罪;
6、诈骗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的,认定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数额巨大”的诈骗罪;
7、诈骗财物价值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有人诈骗钱的话,是起诉还是报警! (四)
答诈骗属于刑事案件 ,由公安机关管辖,因此受害人要及时报警 ,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同地区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
数额巨大为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2、河南省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3、上海市
上海市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不满4千元,单位诈骗在5万元满10万元的,(且犯罪嫌疑人已经逮捕并审查起诉的案,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犯罪认定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
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
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
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非吸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及刑期 (五)
答非吸和集资诈骗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目的的不同。非吸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并可能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而集资诈骗则是通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并以投资项目、借款等方式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的方式进行诈骗活动。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还可能破坏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在量刑方面,非吸和集资诈骗的刑期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吸属于经济犯罪,一般判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集资诈骗罪则属于刑事犯罪中的贪污贿赂罪,其刑期较长,一般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区别和刑期参考,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或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法律机构。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诈骗案的量刑标准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协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