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社区戒毒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社区戒毒程序
- 2、社区戒毒解除流程
- 3、我于2013年吸毒拘留十天被转入社戒三年没有去登记过会产生什么后果
- 4、社区戒毒三年期满自动解除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社区戒毒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社区戒毒程序 (一)

优质回答社区戒毒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社区戒毒程序:一是戒毒期满,经综合评估认定戒毒成效显著,不再需要继续社区戒毒;二是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经医疗鉴定不宜继续社区戒毒;三是违反社区戒毒管理规定,经多次教育、劝导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四是因其他原因,如迁居至其他地区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社区戒毒。
一、戒毒期满且成效显著
社区戒毒通常设定一定的期限,如一年或两年。当戒毒期满时,相关部门会对戒毒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其行为表现、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若评估结果显示戒毒成效显著,即戒毒人员已经成功戒除毒瘾,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那么应当终止其社区戒毒程序。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宜继续戒毒
在戒毒过程中,有些戒毒人员可能因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变化,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状况恶化等。此时,经医疗鉴定确认不宜继续社区戒毒的,应当终止其社区戒毒程序。这是出于对戒毒人员身体健康的考虑,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
三、违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
社区戒毒期间,戒毒人员需要遵守一系列管理规定,如定期报到、参加康复活动、接受尿液检测等。若戒毒人员多次违反这些规定,经教育、劝导后仍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那么应当终止其社区戒毒程序。这是为了维护社区戒毒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也是对其他戒毒人员的警示。
四、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戒毒
有些情况下,戒毒人员可能因迁居至其他地区、被依法逮捕或判刑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社区戒毒。在这些情况下,也应当终止其社区戒毒程序。同时,对于因迁居至其他地区的戒毒人员,相关部门应当协助其在新居住地继续接受戒毒治疗或康复服务。
综上所述:
社区戒毒人员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社区戒毒程序。这一决定的做出需要综合考虑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戒毒成效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同时,对于终止社区戒毒程序的人员,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后续跟踪和帮扶工作,确保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并维持良好的戒毒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社区戒毒解除流程 (二)
优质回答1. 社区戒毒人员须在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后的15日内,前往社区戒毒执行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
2. 若社区戒毒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将被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3. 社区戒毒的期限设定为3年,起始日期为报到当天。
4. 社区戒毒期满后,社区戒毒执行地的公安机关需向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发出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
5. 公安机关应在7日内将解除通知转达给社区戒毒执行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
6. 根据《戒毒条例》,戒毒人员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不受歧视的权利,其戒毒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
7. 对于已戒断3年且未复吸的戒毒人员,将不再进行动态管控。
我于2013年吸毒拘留十天被转入社戒三年没有去登记过会产生什么后果 (三)
优质回答一、社区戒毒的主要规定:
1、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2、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3、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二、你应当主动到社区报到,社区也应当有人负责此事。
依你所述,好像连协议也没有签订过?更别说接受检测了,这主要是政府的失职。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但对于你来说,及时向社区报到登记也是你的义务。
三、 《戒毒条例》关于社区戒毒的其他相关规定:拒绝社区戒毒的,强制戒毒2年。
1、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第十九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的,须书面报告。
3、第二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4、第二十一条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第二十三条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社区戒毒三年期满自动解除吗? (四)
优质回答1. 社区戒毒三年期限满后,如果戒毒人员在此期间没有复吸,公安机关将自动解除对其的管理,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2. 社区戒毒是指在社区的组织和监管下,利用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资源和力量吸毒成瘾者在社区环境中实现戒毒。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且不得提前解除。
4. 吸毒人员的案底不会自动消除。对于这些人员,公安机关会进行动态管理,并需要连续三年进行尿检监督,如果没有问题,才能逐级申请取消管控。
5. 吸毒史是终生无法消除的。吸毒被抓后,相关人员会被纳入警方的动态监控系统,例如入住宾馆时可能会被查房、每月需要进行定期尿检等。
6. 吸毒人员(包括经过强制戒毒的人员)将由派出所重点监管,社区矫正办负责实施社区戒毒。如果经过三年未发现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行为,可以解除社区康复措施和警方的监管。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8.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若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也可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9.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社区戒毒工作。这些机构可指定基层组织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
10.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11.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此外,他们还应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12. 对于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负责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批评和教育。若戒毒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注射毒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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