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是怎么判刑

### 骗取贷款罪的量刑标准与司法实践深度剖析
在金融领域,骗取贷款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给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本文将围绕骗取贷款罪是怎么判刑
这一核心议题,详细阐述相关的法律规定、量刑因素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法律视角。####法律规定与量刑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措施。具体而言,若造成重大损失或有严重情节,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特别严重情节,则将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单位犯罪的,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量刑因素的综合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骗取贷款罪的量刑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骗贷金额
、造成损失的大小、还款情况以及犯罪手段等。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均应予立案追诉。这一规定为司法机关在量刑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
以苏某明、季某元贷款诈骗案为例,被告人季某元为谋取经营投资款,伙同被告人苏某明等人,通过虚构流水、包装个人征信等方式,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购买车辆,并将车辆卖出套取资金后潜逃失联,导致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损失86万余元。在此案中,被告人苏某明和季某元的行为均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骗取贷款罪的严重性和法律对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再如,张某清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虽然案件性质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也涉及到了以欺骗手段获取资金的行为。张某清等人通过打造复式公寓样板间、拨打电话、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公开宣传项目,并承诺售后包租、保证固定收益,从而吸引社会公众参与投资,造成大量投资人损失。此案同样揭示了金融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和危害性。####骗取贷款罪的主要形式与防范措施
骗取贷款罪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金融法规,也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和信誉。为了防范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贷款申请的审核力度,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骗取贷款罪是怎么判刑,协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