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较量中,我首次出庭便遭遇了一审的败诉,心情如同跌入谷底。不甘心的我选择了上诉,希望法律能给予公正的裁决。经过一番曲折,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这无疑给了我一线生机。经过更为细致的准备与据理力争,我终于在重审中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判决宣布我胜诉的那一刻,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然而,对方仍未放弃,再次提起上诉。面对这接连的挑战,我不禁自问:这一次,我还能赢吗?

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我胜诉了,对方又上诉,我能赢吗? (一)

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我胜诉了,对方又上诉,我能赢吗?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

能赢。发回重审的上诉案被撤销后,原一审法院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开庭审理,原来一审合议庭的法官不得再参加该案的合议庭。一切审判过程全部按一审程序进行。刑事案件被告上诉发回重审,重审(也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后不服再上诉,也是要根据具体案件中破告被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足够,结果是否“罪刑”相适应(正确)。改判机会也是有的。无论民事或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的原因是由民诉法、刑诉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的。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违法行动,法律规定了一审审理、判决过程中,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二审法院就要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而不可以直接改判。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民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一审维持原判,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即二审法院作出两种不同判决,如何处理 (二)

优质回答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在第一次上诉中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发还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认为原判正确,在完善了证据和程序后维持原判。在第二次上诉中,因一审法院重审后并无不当事项则维持了一审判决。

在此时因为二审判决已经是终审判决,如果仍然不服则需要申请再审,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上诉至中院后,又发回一审法院让其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最终结果可出现几种情况? (三)

优质回答发回一审重审的案件通常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因此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这一期限是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日开始计算的。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包括证据的重新审查、事实的重新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的重新评估。最终结果是法院将作出一个新的判决。

新判决的结果可能与原判决一致,也可能完全不同。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真实性和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在重新审理的过程中,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提出新的证据或重新陈述事实,这些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一审重审过程中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或者一审法院在重新审理时未能充分考虑这些新证据,法院可能会再次发回重审,这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总的来说,发回一审重审的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但因案件复杂性、证据收集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审理时间可能会更长。最终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正确适用。

在重审过程中,法官会根据新的证据和事实重新评估案件,最终作出一个公正的判决。这可能与原判决相同,也可能完全不同,一切取决于审理结果。

如果案件再次发回重审,审理期限将再次从重新受理之日开始计算,重新进入六个月的审理期限。

因此,发回一审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六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最终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新的证据和事实重新审理后确定,可能与原判决不同。

中院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 (四)

优质回答中院发回重审意味着案件将重新在原审法院进行审理。

发回重审意味着案件将返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上诉,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且重审后原告再次败诉,原告仍有权上诉,中级法院必须受理其上诉请求。然而,如果案件原本就是二审案件,那么对于发回重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能再次上诉,但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中院的审判程序:

1、立案阶段:中院接到上诉或者案件移送后,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审理阶段:中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可能包括举行庭审、调查取证、审理辩论等程序;

3、裁判阶段:中院在审理结束后,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4、执行阶段:中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执行,确保法律效果的实现。

综上所述,中院发回重审将使案件回到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一审败诉原告上诉后仍有再次上诉权,但二审案件不得,且发回重审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与一审公诉案件一致,特殊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可自行决定审限,确保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发回重审后,再上诉是二审法院审理吗 (五)

优质回答审理。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原告上诉时,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原告仍然败诉,原告如果要进行上诉,依法应当准许,中级法院必须受理。

法律分析

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发现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律程序,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后,指令其他下级法院,或者指令原审法院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重新审理。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审理法院不同:重审的决定权属于二审法院;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往往是因为原审中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楚,当然也有可能是原审存在严重程序违法的情况。但要是对事实认定错误的话,这种情况下并不能发回重审。至于被发回重审的案件还能不能上诉,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其实有关诉讼法里面作出的规定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发回重审重审过程中一审法院补充了相关证据再次判决李某死刑李某再次上诉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