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地方法律法规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这些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仅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具有约束力。然而,当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发生冲突时,我们该如何抉择呢?一般来说,国家法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应当成为解决冲突的标准。
地方法规和国家法规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一)

最佳答案以国家法律为准。
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做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二)
最佳答案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在制定主体、效力层级上有明确的区别。
首先,在主体规定上,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则由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关,如央行、审计署等制定。
其次,从法律效力看,行政法规在三者中具有最高地位。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并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家设定了裁决机制以解决冲突。当出现效力冲突时,由人大常委或国务院进行裁定。根据《行政立法法》第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第八十二条指出,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具有同等效力。从法律逻辑推理,地方性法规在效力上高于行政规章。
总体而言,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在制定主体、法律效力上有显著差异。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在实际应用中正确识别和适用不同类型的法规。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中,需根据法规的层级、制定主体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三)
最佳答案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概念: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2、地方性法规是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
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制定与实施:
1、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2、地方性法规是由各省、直辖市以及省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
综上所述,地方性法规在宪法中的地位和效力是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各省市的人大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并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地方性法规包括哪些 (四)
最佳答案法律主观: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地方性法规 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地方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五)
最佳答案地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这些是由各省份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例如,北京市的食品安全条例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办法等。
规章:规章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并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比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修改办法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等。
两类文件共同构成了地方法律法规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维护法制统一、落实国家立法以及先行先试与经验积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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