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改房享受面积标准

杭州市房改房享受面积标准

### 杭州市房改房享受面积标准详解

一、房改房享受面积标准概述

房改房定义

房改房是指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及按市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如安居房、解困房)等。在杭州,房改房的享受面积标准根据购房人的职级、职称等因素有所不同。

职级与面积标准

根据杭州市相关政策,厅级干部(正高职称)可享受的购房面积为120㎡,副局级为100㎡,处级干部(副高职称)为90㎡,科级干部(中级职称)为80㎡,一般干部、职工为70㎡。若购房人为高层住宅(总楼层八层及并配备电梯)的承租户,其控制面积标准可放宽10㎡。此外,离休干部、教师在购房时,其控制面积标准同样可放宽10㎡,若同时具备离休干部、教师两个条件,可同时享受放宽政策。

二、特殊情况的面积计算

共用部位面积不计入标准

在购房时,若房改房的共用部位面积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则该部分面积不计入控制面积标准。

工龄折扣与教龄折算

购房人的工龄在房改房购买中起到重要作用。1994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工龄计入房改工龄,每一年工龄给予房改成本价0.6%的折扣。对于具有教师资质的在职及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的离退休专职教师,每年教龄可折算为1.2年房改工龄(购房时已故教师不享受此待遇)。

三、购房面积的控制与调整

换购政策与面积控制

自2001年12月25日起,杭州市已停止执行房改房换购政策。但在该政策停止执行前,若购房人原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上限,且已参加过房改购房,仍允许其购买停止实物分房前已分配承租的公房,但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均不得超过控制标准,且前后住房面积需合并计算。

特殊情况的面积放宽

对于已故厅级离休干部的配偶,可按处级干部购房面积标准掌握;已故处级或处级以下离休干部的配偶,可按已故离休干部本人所享受的购房面积标准掌握。这一政策体现了对离休干部家庭的关怀与照顾。

四、总结

杭州市房改房享受面积标准根据购房人的职级、职称以及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些政策不仅体现了对不同职级、职称人员的差异化待遇,也充分考虑了离休干部、教师等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在购房过程中,购房人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政府也应继续完善房改房政策,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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