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领域,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是两种常见且具有不同特性的合同类型。预售合同通常用于房屋尚未建造完成时的交易,它为购房者提供了一种提前锁定未来房源的机会。而购房合同则适用于房屋已经建造完毕,且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正式交易。这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定义、风险、合同性质以及违约后果等多个方面。了解这些区别,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最佳答案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的区别主要就是:两者的定义不同;两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预售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预售阶段的合同,也就是还没有建好的房子;而正式的购房合同就是已经建好,正在出售的房子的合同。 一、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两者的定义不同,预售合同是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房子还没有建造好,交付使用之前所而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指房子已经建造好了,并且已经取得了房地产权证,是一种商品房。通过楼盘销售而签订的合同,就叫做购房合同。

2、两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签订的是预售合同,这种房子还在建设当中,具有不可预见性,如果开发商资金不足,造成了烂尾,很可能会导致房子住不进去,钱也收不回来,所以有一定的风险性。商品房一般来说都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子,小区的设施也已经完善,买了房子,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后期开发商就会配合办理房产证,相对来说会更为保险。

二、签购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里面的条条款款,其中就涉及到了具体交房的时间,不要模棱两可,必须要明确到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因为购房者最害怕的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可能会造成烂尾楼的出现。所交的钱就很难收回,一定要确保交房的标准,需要约定延期交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2、签订的时候还需要在合同里面明确公摊面积是多少,包括差价范围,还有退房的条件又有哪些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购房者有权利退房,这在合同里面要明确表现出来。

三、购房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2、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3、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购买的时候,不同阶段购房都是需要签署不同的合同的,所以在这个时候,最好就是签合同的时候要多加注意。然后就是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加留意里面的条款,避免被骗了。

商品房从哪一年开始的?第一批商品房70年产权哪一年到期? (二)

最佳答案住房改革自80年代才开始,1988年正式实施。首批70年产权住房应该在2050--2058年期间到期

商品房:

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为居民住宅。商品房一般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商品房的建设和交易通常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与商品房相对的一个概念是经济适用房,在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叫“社会保障住房”。 经济适用房,由政府限定建筑标准和价格,并只能由特定的低收入人群购买。

现售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预售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

(五)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商品房从哪一年开始的,第一批商品房70年产权哪一年到期 (三)

最佳答案住房改革自80年代才开始,1988年正式实施,2050--2058年期间到期。

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注意事项:

1、那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当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你读懂了吗 (四)

最佳答案买房子是一个操心又操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买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想要买到一套没任何问题的房子,首先就是要读懂楼盘中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过 买房 经历的 购房 者可能有这个感受, 楼盘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往往知道有一大推内容,但一看就忘,说不出个甲乙丙丁,这里面很有可能就暗藏着猫腻你却不自知。

楼盘要发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政府对其会有很多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如果 发展商 严格遵照规定来发售物业,买家的许多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例如:政府规定楼盘的 高层建筑 要建到七层才能预售, 多层建筑 要完成三分之二才能预售; 开发商 要交齐预售部分的地价才发给预售许可证;预售房款必须专款专用等等。政府就是从预售许可证开始就替购房者对开发商进行把关和监督的。一个楼盘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了该楼盘有否达到基本的发售条件。

楼盘有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可公开发售了,但这张纸还包括了许多丰富有用的信息。

1、复印件无效

政府规定楼盘只有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公开发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售楼部里显眼的位置。而且,这个预售许可证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有一些发展商借口说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件悬挂在售楼部容易丢失,而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其实却在复印件上做了手脚,欺骗买家。很多省份地区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增发了副本,正本与副本之间的区别只是副本上多了“副本”字样,其内容、大小、颜色完全一样,而且都是过了塑的。发展商就算不便展示预售许可证正本,也可把副本悬挂出来,再没借口不悬挂原件了。

2、附图必须同时悬挂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了正证外,还有一个附图,正证对预售项目进行文字说明,附图则是项目平面图,上有楼盘的规划平面图,并用红笔把预售房屋的位置勾勒出来,楼盘周边的规划路也有标示。买家认真查看附图,便可全面了解楼盘的规划状况,无良发展商也无从欺瞒买家了。如故意隐瞒有规划路经过 小区 的情况也就不会发生了。

在预售许可证的正证上,有这么一行字:“本证使用时须附上项目平面图,并注明预售房屋各栋位置。”这就是说正证与附图必须同时悬挂,而且正证与附图之间盖上了国土 房产局 的骑缝章,附图也同样过了塑。买家只要察看附图与正证的骑缝章是否吻合,便可知道该附图与正证是否对应。

目前绝大多数的楼盘都没有把附图悬挂出来,目的就是隐瞒楼盘的详细规划状况。有购房者要求售楼人员出示预售许可证附图,但一般楼盘的售楼人员都会装傻:哪来的什么附图!按照规定,买家其实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发展商出示附图,如果不出示,那肯定是心里有鬼。

3、防止超面积销售

在预售许可证上有“开发企业名称”、“开发资质证书号”、“项目名称”、“项目座落”等栏目,其中比较重要的栏目有“预售 房屋建筑面积 XX平方米XX套”、“预售房屋栋号及层数”,买家要认真核查自己要买的那套房子是否在预售的范围内。如果买了不在预售范围内的房子,买家的合法权益便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有不少发展商经常预先销售许可范围外的房屋,这些房屋有可能在没有的情况下出现烂尾,就算工程完成,买家也往往不能及时得到 房产证 。

超面积销售是目前市场上开发商比较普遍的一种违规行为,开发商为了能多卖快售,尽快回笼资金,就会超面积销售。而超面积销售部分往往就是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未达到预售条件的,如果是未交地价而不能预售的,买家可能会得不到房产证,没了就有可能烂尾。

4、 预售款 须入专用帐户

在预售许可证上,有预售款专用帐户一项,这一专用帐户作用大。发展商所得到的预售款项必须存入此专用帐户。这一帐户上的资金由国土房产局,从而保证预售款不被发展商挪作他用,只用于此预售项目的建设。因此,买家在买房时,购楼款必须存入此专用帐户,如果发展商给买家提供的帐户不是此专用帐户,那该发展商就有把资金挪作他用的嫌疑,楼盘也就有了烂尾的风险。

由于开发商使用专用帐户里的预售款是要先向政府部分申请,开发商借口这样太麻烦,通常都会多设置一个帐号让买家交钱,这个帐号通常就不是专用帐户,其中只有一部分预售款在专用帐户里,大部分预售资金在自已的帐户里,当然开发商不一定就会把资金挪作他用,但买家为了所买的房子万无一失,完全有必要要求把楼款交到预售证上的专用帐户里。

5、有效期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里规定了 土地使用权 出让年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计算, 住宅用地 70年, 商业用地 40年, 工业用地 50年, 其他用地 50年。很多买家往往忽略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因为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经过了多手转让的,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从几年前就开始计算的,虽然这些房屋刚刚才建起发售,但其使用年限却已经少了好几年,无形中其价值也打了折扣。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还标有有效期。一般来说,这个有效期为一年,过期无效。买家购房时要留意许可证是否过期。购买了过期许可证的房子,其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6、 商品房买卖合同 号

发证机关会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证上注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号从XX号到XX号是该预售许可证的合法合同。例如该预售许可证允许预售1000套房子,发证机关只会给发展商1001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都标上了编号,只有在这些编号内的合同,国土房管局才给予合同鉴证。因此买家在签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便可查看其合同编号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有些超面积预售的发展商往往会拿不在规定编号内的买卖合同给买家签约,这样的合同国土房管局是不会进行鉴证的,没有得到鉴证的合同就拿不到房产证。买家催要房产证的时候,发展商会用各种借口拖延时间,如说国土房管局的办事手续麻烦、工作效率低,所以合同暂时无法鉴证,其实发展商是要等到下一批预售证到手以后才找借口让买家重新签一份合法买卖合同。因此买家在看楼时,有意有购买该楼盘时,必须先把其买卖合同编号范围抄录下来,以便签合同时进行对照。

另外,预售许可证上还有一项编号是“X房预字第XX号”。买家可凭该编号到国土房管局查询该项目的情况。

7、查询与投诉

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有“发证机关查询、投诉电话”一栏,这个电话是国土房管局里专管此项目具体业务人员的电话,买家对此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均可拨打这个电话,这个电话能有效、直接地发展商。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商品房预售制度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