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承租人变更到哪个部门去办
- 办理承租人变更的流程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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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承租人变更到哪个部门去办

上海承租人变更到哪个部门去办
在上海,随着人口流动和家庭结构的变化,公房或使用权房的承租人变更成为了一个常见的需求。无论是由于原承租人的离世、外迁,还是家庭内部调整居住安排,了解承租人变更的流程和所需前往的部门,对于众多家庭来说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阐述在上海办理承租人变更的具体流程以及涉及的相关部门。
办理承租人变更的流程与部门
办理上海公房或使用权房承租人变更,主要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并涉及与不同部门的交互:
1. 家庭内部协商与材料准备
首先,承租家庭需要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新承租人,并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此时,应确保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并准备好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如适用)、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这些材料将作为后续审核的基础。
2.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新承租人或其代理人需将这些材料报送至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该部门将组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如果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将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
这一步骤中涉及的部门主要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其下属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它们负责审核家庭申请情况、组织公示以及反馈变更意见。
3. 产权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在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反馈意见后,产权单位将在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期限将为原合同剩余期限。这一步骤中,产权单位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的关键部门。
此外,如果涉及继承权公证的情况(如原承租人死亡),新承租人还需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权房承租人的变更手续。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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