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3年一签和2年一签的区别是什么? (一)

劳动合同3年一签和2年一签的区别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3年一签和2年一签的区别是: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3年一签和2年一签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

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那些刚就业的职场新人或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通常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具有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因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劳动者达到签无固定期合同所需耗费的时间也将不同。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

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通常都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约方往往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费用,解约成本较高。相对而言,一年期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并支付较高解约成本的几率要低一些。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合考虑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固定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是1-10年(双方约定)。但是因为连续签两次合同后,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现在许多企业都采用第一次签3年,第二次签7年或2、8或4、6的原则去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以前常用1年1签的做法,现在很少企业采用了。

其实不用顾虑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只要你到时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无需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了。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是十分严格的,此时如果是用人单位在用工的时候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其他的违约行为的,都是需要受到严格的处罚的。

三年一签的劳动合同,签几次是终身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终身制的劳动合同指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第三次续签的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年一签什么意思 (三)

贡献者回答一、劳动合同三年一签什么意思

1、劳动合同三年一签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合同责任中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至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2、支付主体不同:违约金的支付只能是劳动者,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一签的区别 (四)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和三年一签有三点区别,分别是:

1、试用期不同: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不同;

2、经济补偿不同: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通常都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约方往往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费用,解约成本较高。相对而言,一年期劳动合同,提前解约并支付较高解约成本的几率要低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一纸合同三年狗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