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 2、北京朝阳地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 3、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5、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一)

答诈骗罪量刑的金额最低是三千元,当诈骗的金额达到五万元则构成了数额巨大的级别,二十万元则是数额特别巨大,而不同金额的犯罪行为将会面临程度不同的刑罚。也就是说,只要诈骗罪犯涉及了三千元就会被检察院立案进行公诉。 一、北京诈骗罪量刑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量刑的金额至少要三千元,而数额巨大为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但是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每增加三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八万元不满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在十年六个月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有本罪第2条第2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七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实施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而诈骗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已经依照本罪第2条第2款、第3条第2款评价的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不另行增加刑罚量。
7.对于诈骗犯罪部分行为既遂、部分行为未遂,且均符合定罪条件的,对未遂部分决定是否减轻适用量刑幅度后,以既遂部分、未遂部分分别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未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
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不得根据该量刑情节提高量刑幅度。
8.需要说明的问题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综上,法律规定诈骗罪是必然要被刑事处罚的,但是至于处罚的程度就需要看罪犯当初涉及到的金钱数额,数额越大的情况说明罪犯的行为越严重,主观上的恶性就会更大,所以此时国家就会依据法律对诈骗犯予以相应的刑罚判决。
北京朝阳地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二)
答北京朝阳地区的法律实践中,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设定为五千元。这意味着当个人或组织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或超过五千元时,将被纳入诈骗罪的立案范围。具体而言,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具体量刑实施细则,诈骗公私财物,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即五千元,则将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之间进行量刑。
值得注意的是,诈骗数额每增加三千五百元,刑期将相应增加一个月。这一规定旨在对诈骗行为进行分级处罚,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威慑力,同时根据诈骗金额的不同,合理调整刑期,确保刑罚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
此外,朝阳地区的司法机关在处理诈骗案件时,不仅会考虑诈骗金额,还会综合考量其他因素,如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被害人的损失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以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这样的量刑标准,北京市朝阳地区旨在有效打击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警惕,避免成为诈骗犯罪的受害者。
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三)
答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如下:
立案标准: 数额较大: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内容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解释,具体的立案和量刑还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被告人的主观恶性、退赃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四)
答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取决于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且不同省市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关于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具体说明:
全国普遍标准:全国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00元可以构成犯罪。但这一标准并非绝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河南省标准:在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的,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是立案的起点;5万元的,被认定为“数额巨大”;50万元的,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市标准:在北京市,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3000元;数额巨大的标准为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20万元。
上海市标准:在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4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对于单位诈骗,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3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立案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同时,诈骗罪不仅涉及数额标准,还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诈骗手段等因素,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样的 (五)
答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至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当予以立案。这是诈骗罪的基本立案标准。
数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些标准在量刑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地区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这意味着在不同地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