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医保构成什么罪

骗医保构成什么罪

导语:在当今社会,医保制度作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机制,其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不惜触犯法律,通过欺诈骗保手段非法获取医保资金。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公共利益,也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本文将深入探讨骗医保所构成的罪名,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旨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医保制度的安全与公正。

一、骗医保的法律定义

骗医保,即医疗保险诈骗,是指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社会保障管理秩序,损害了公共财产利益。

二、骗医保构成的罪名

针对骗医保行为,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骗医保行为一旦查实,将可能构成诈骗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三、医保诈骗的典型案例

1. 沙某某诈骗案:沙某某在丈夫因与他人争执受伤后,隐瞒事实真相,谎称丈夫系自己摔伤,从而骗取医保基金。此案经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沙某某最终因诈骗罪受到法律制裁。

2. 李某某诈骗案:李某某在被他人撞倒受伤后,听从对方提议谎称自己摔伤,以报销医疗费用。案发后,李某某虽退还了医保报销费用,但仍因诈骗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上述案例表明,骗医保行为不仅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诈骗多少数额可以被定义为特殊案件 (一)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根据《决定》第十二条规定,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票。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3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较大,3年以下;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3到10年;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10年或无期。 法律援助的特殊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应当或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包括下列案件: (1)被告人是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2)被告人是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 (3)被告人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提出上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上诉案件;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5)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6)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确定罪量刑的案件。

诈骗8000元应该是什么罪行! (二)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去医院可以用别人社保卡看病吗? (三)

不可以,医保卡外借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是广大参保人的钱,医保卡外借,等同于让没有医保的人无偿享受了医保的待遇,等同于骗保。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一些地方的社保局对于医保卡外借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参保人不得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社保局可暂停参保者 3 个月至 6 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减半支付。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参保人员不得将医保卡、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凭证出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将被处以退回违规费用、警告、100 元 1 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1、商业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

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

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2、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简而言之,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无论得了什么病,在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

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不管投保多少份都进行给付。这部分津贴可以对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如因病假所产生的收入损失、交通费用等。

“锦上添花”的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通常来说,如果已经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则比较适合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搭配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没有直接联系,只要住院或者手术,保险公司就必须赔偿。

3、费用型医疗保险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围与“社保” 基本一致。

无医保如何购买:首先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因为根据现在的医疗水平,一般的疾病住院治疗时间为10天左右即可,投保费用型产品,合理住院医疗费用若按80%的比例报销,就可以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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