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山投毒店主判刑了吗

汤山投毒店主判刑了吗

### 汤山投毒案:店主陈正平是否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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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与经过

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食物中毒事件,即汤山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当地两家相邻的面食店之间,由于店主之间的矛盾升级,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犯罪嫌疑人陈正平,在汤山镇经营着一家名为“菊红”的面食店。他的店铺与另一家名为“正武”的面食店相邻,两家店均主营面食早点。由于“正武”面食店生意兴隆,而陈正平的店铺生意相对清淡,加之双方曾因琐事发生过矛盾,陈正平心生嫉妒,并萌生了报复的念头。2002年8月23日,陈正平购买了剧毒鼠药“毒鼠强”,并在自己的小店内进行试验。9月13日晚11时许,他潜入“正武”面食店的操作间,将“毒鼠强”投放到白糖、油酥等食品原料内。次日早晨,“正武”面食店使用这些掺有毒鼠强的原料制成了烧饼、麻团等早点,并出售给了顾客。####

悲剧的后果

这些有毒的早点迅速引发了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件。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附近的部分学生和民工在食用这些食物后,陆续出现呕吐、吐血等中毒症状。最终,这起事件导致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成为1949年以来全国最重大的中毒案。案发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中毒人员,并做好案件侦破工作。公安部、卫生部迅速派出工作组赴南京协助工作,南京市委、市政府也立即成立了现场指挥部,集中一切力量进行抢救。事发地的汤山医院以及南京市区各大医院都参与了这场与死神争夺生命的战斗。####

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与审判

公安机关经过78小时的连续奋战,迅速破获此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正平。9月15日凌晨5时,陈正平在1659次列车上被乘警抓获。经过审讯,陈正平对投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陈正平为泄私愤,投放有毒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中毒及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正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陈正平的上诉,维持原判。2002年10月14日,陈正平被执行死刑,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汤山投毒店主判刑了吗

综上所述,汤山投毒案的店主陈正平确实已被判刑。他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上诉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后,陈正平于2002年10月14日被执行死刑。这起案件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也再次提醒人们要珍惜生命、尊重法律、遵守道德规范。汤山投毒案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其教训依然深刻。我们应该从这起案件中汲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都应该坚决予以打击和制裁,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2002年9月13日发生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的投毒案,投的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写论文?

好奇?

毒鼠强

●南京投毒案告破 嫌犯因生意竞争而投“毒鼠强”

新华网南京9月17日专电 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南京汤山中毒事件是人为投毒案,经警方78小时连续奋战,此案已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正平被抓获归案并交代了投毒作案的过程。

陈正平系南京浦口区桥林镇人,在汤山镇开了一家小吃店,警方已掌握了他投毒犯罪的确凿证据。9月17日下午,陈正平向警方交代:他因生意竞争,心怀恨意,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灭鼠药“毒鼠强”进行投毒犯罪。

对于投毒案的罪犯,一般都会判较重罪行,你知道原因是什么吗? (二)

贡献者回答以前有个投毒罪,但是最新的刑法当中,投毒这种罪名已经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代了。

对于投毒案的罪犯,一般都会判较重罪行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是说,这种罪,至少要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重伤死亡或公共财产严重损失,则上不封顶,最终可以判处死刑。这种罪名之所以判的很重,主要原因是,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群,搞不好很可能造成多人死伤,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后果极其严重。另外,有的投毒案,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的,其量刑时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案例1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某大学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先后入住某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在宿舍听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后林森浩从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室友黄洋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其后,黄洋再次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以后,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学校报案后,调查过程中,投毒者林森浩始终未说出实情,导致中毒者失去最后救治机会,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黄洋是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2

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和盛园豆浆店。上午开店之后陆续发生学生工人呕吐、吐血的症状,一共造成42人死亡,400人中毒。经查,案犯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某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某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所以用毒鼠强害死客人。遂发生本案。

陈正平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上诉被驳回。于同年10月14日被枪决。

大案纪实: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42人死亡 (三)

贡献者回答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是一起由陈正平蓄意投毒导致的恶性事件,造成42人死亡,数百人中毒。以下是案件的关键信息:

案发经过:在汤山镇,一名老太所售卖的烧饼中被投放了剧毒物质毒鼠强。这些烧饼被供应给学校和企业食堂,导致大量人员中毒。

严重后果:事件造成42人死亡,数百人中毒。中毒者症状以抽搐为主,首批中毒者几乎无一生还。医院的救治工作因设备短缺而变得异常艰难。

社会影响:事件引起了广泛的恐慌,导致交通瘫痪,人群涌向医院。南京市的11家医院都接收了大量中毒者,其中军区总院收治的中毒者超过200人。

警方行动: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涉案的“宗武面食店”展开全面调查,并发现了烧饼中的毒鼠强。经过深入排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陈正平,并在列车上将其抓获。

法律制裁:陈正平因蓄意投毒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其罪行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此案提醒我们,要警惕日常生活中可能隐藏的危险,并彰显了法律的铁腕与公正。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协律网希望汤山投毒店主判刑了吗,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