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明星收入的话题总是能引起广泛讨论。网络上经常流传着各种关于明星天价收入的消息,让人不禁好奇,明星的收入真的有那么高吗?确实,一些顶级明星通过影视作品、广告代言、演唱会等多种渠道获得了丰厚的报酬,累积了巨额财富。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为何在拥有如此高收入的情况下,还有明星会选择偷税漏税?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其公众形象。那么,明星偷税漏税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原因呢?

明星收入真的有网上说那么高吗?那为何还要偷税漏税? (一)

明星收入真的有网上说那么高吗?那为何还要偷税漏税?

优质回答明星的收入相对于普通工作者而言确实是非常高的,他们之所以偷税漏税是因为明星的入税点要高很多,所以他们才会为了交税这件事情而感到肉疼。明星的个人所得税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高度,虽然说他们在工作的时候确实能够挣很多钱,但是要将一半的钱用来交税。这一点让很多明星都感到难以接受,所以他们才会糊涂的做出这样的行为。

明星们赚的钱很多,所以他们的眼里也只剩下钱了,而且对于他们而言钱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当一个人有了非常高的收入之后他们就不愿意放弃眼前的这笔金钱,所以他们才会铤而走险的走上偷税漏税的行为。而且此前有很多明星都做出过同样的事情,但是却并没有被查出来,所以很多明星都抱着侥幸心理。毕竟没有被查出来自己就多了一笔非常大的经济收入,相信他们会为了这种事情去冒险。

其实这和普通人抢劫是一样的道理,普通人在铤而走险的情况下做出了这种违法的行为之后确实能够小小的发一笔财。如果说没有被抓住的话他们就会逍遥法外,而且他们还会觉得法律也不过如此。明星其实在这个时候也存在着赌徒的心理,他们会抱着搏一搏的心态做出这种违法的举动,毕竟赌赢了就能将自己的收入翻倍。

而且明星觉得这种事情被税务部门发现了以后补交罚款就可以了,所以他们觉得违法的成本是非常低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原因,那就是明星的日常花销要比普通人大得多,他们不仅要给自己的行为买单,而且还要负责团队的支出,所以他们才会在这一方面动歪脑筋。不管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做出了偷税漏税的行为都是不可被原谅的,所以但凡发现就会被封杀。

明星为什么要逃税 (二)

优质回答明星片酬水涨船高,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也越来越多了,纳税是要从口袋里掏出钱来,由于任性的贪婪,所有人都是不愿意这样做的。所以,明星就会想办法偷税漏税。

想要避免明星偷税漏税,从客观上要加强和完善国家税收的监管制度。对明星演出、广告、投资参股等个人收入实行监督,不要让他们有机会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除此之外,还要通过大力宣传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营造“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观念,让明星能够自觉纳税。

偷税的处罚标准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明星为什么要偷税漏税 (三)

优质回答明星之所以要偷税漏税,是因为很多明星都存在侥幸心理,能不交就不交,认为缴税是从自己口袋里掏钱。

近些年来,明星们的工资越来越高,需要缴纳的税款也越来越多。所以很多明星都认为能少交就少交。因此,偷税漏税的情况越发恶劣,不断有明星偷税漏税情况被爆出。

明星偷税漏税被发现后,惩罚的力度并不是很大,只要补缴税款和罚款就行。这就让很多明星钻了空子,前期不发现就不缴纳,后期发现再补缴,反正罚款和税款相比还是很低的。

有部分明星收入来源不宜公开,没办法光明正大的缴纳税款,这也为偷税漏税创造了天然条件。这种情况对于社会影响比较恶劣,需要社会各界都加大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让明星自觉缴纳税款。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初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偷税漏税罪法律规定是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

明星为什么要交那么多税给国家 (四)

优质回答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二、在演艺明星屡次被查出偷税漏税后,大家一定很好奇,明星们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偷逃税的。

演艺明星本身由于收入高,处在累进税率的食物链顶端,应缴纳数额巨大的税额,因此有些人会想方设法地避税。

虽说合理避税是合法的,但擦边球打多了,自然懂得如何钻法律的空子让财富更多地进入自己的腰包,稍有不慎便可能会陷入偷逃税的旋涡。

就目前公安刑事打击与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衔接的视角而言,演艺明星偷逃税的手段已经从「简单的虚假收支」,发展为「通过经营主体的多样化」进行合同拆分、夹层隐匿收入。

工作室外衣、多阶段合同、吃透政策红利、片酬转化股权成为当下演艺明星偷逃税的四条路径。

工作室外衣

近年来,稍有粉丝量的演员、歌手等明星在成名后会设立自己的工作室(其法定表现形式是个人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由其负责对外接洽商演、对外拉聚人气、对外危机公关。

但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额适用 5% 至 35% 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此前工资薪金适用 3% 至 45% 的个人所得税课税要少得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在审查工作室财务账簿时,地方税务局往往碍于明星的特殊身份依据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税。

这容易造成明星工作室在实际缴税上得到优惠「照顾」。

多阶段合同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拆分合同已成为一些高收入人群违法逃税的常用手段」。对演艺明星而言,片酬一旦依据劳务所得进行缴税,适用税率是 20% 至 40%。在范氏偷逃税事件中,报税的明面合同数额较少,隐匿的对内合同数额较高,俨然是典型的 AB 合同。

吃透政策红利

通常,明星会在这些地方设立一家「壳公司」,该公司在实际运营中根本没有实质的商业项目,仅仅是明星肖像权的售卖,却享受税收红利。

以「霍尔果斯」为例:有 1400 家京企在此地注册。其中,实体企业仅 2%,剩下的 98% 都是无实质性经营业务的注册企业。(截止 2019 年)

片酬转化股权

但朴素地理解,一次取得的片酬越高,明星应纳税所得额自然就越多。

为降低或规避上述的超额累进税率,不少明星会选择与制作公司达成私下协议,以合股开公司的方式,将片酬转化为投资、股权、红利等。

明星从演员身份摇身一变成了出品人、制作人,既能以身份的转变享受利息股息红利按 20% 的偶然所得税课征的优惠,又能利用股权抬高所在公司的利润,以期分得更多的钱款。

从提高明星工作室的应纳税税率,到根据新税制一次性补缴六个月的税款,再到两办法一公告的出台,税务机关对严打明星偷逃税的思路显而易见。

但严打能否真正解决问题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明确规定,「欠税 10 万元将入黑名单;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从二年修改为三年;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但是,补缴偷逃税额和支付滞纳金对于拥有巨额收入的少数明星而言,如九牛一毛。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就建议全国人大尽快修法,将「首次认定」改为「首次违法」,重复违法不能按「首次」处理,对明星偷税漏税加重刑罚准入条件。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8 年 10 月上旬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根据《刑法》第 397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为什么明星要偷税漏税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协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