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因疾病死亡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2、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要如何赔偿
- 3、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如果你是仲裁员,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 4、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该怎么赔偿
- 5、返聘员工工伤致死如何索赔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退休人员在单位上班因疾病死亡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

优质回答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双方是劳务关系,其权利与义务按聘用合同办理,退休人员因病死亡,企业不存在侵权,不需要赔偿,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但企业可以出于人文关怀予以适当救助。
法律分析
丧葬补助金,是指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恤金,是指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根据本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而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生活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依据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参保人员同时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参保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时,养老保险基金应当给予帮助。因此,本法规定这类人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进步。至于病残津贴的标准,还需要国家制定配套政策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要如何赔偿 (二)
优质回答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赔偿流程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首先,由聘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将此情况视为劳务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主在赔偿后能够追偿,则雇主在法律框架内履行了其职责。
在退休返聘职工因非工作原因死亡的情况下,聘用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为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条件的职工,提供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支持,这些资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确保了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在面临此类不幸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
具体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则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这些待遇的资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旨在为退休人员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如果你是仲裁员,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三)
优质回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部相关规定,此时退休人员不应认定为劳动者,他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内。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反聘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退休人员在反聘期间因工死亡可参照工伤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劳动关系中,工伤保险是法定基本社会保险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强制性。
然而,在聘用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之间建立的劳务关系,法律则没有规定其可以加入工伤保险。而在实际生活中,聘用单位往往是不予办理与工伤保险类似的商业保险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员因工作造成人身伤害,由此产生的损害费用的承担主体便成为了纠纷高发区。
返聘人员不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与单位该注意
如今高龄劳动者不在少数。由于年龄毕竟较大,身体体质等都不比过去,发生各种风险的几率也大。退休返聘人员因其已经退休,目前不认可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不能认定所受伤害为工伤。但未办退休手续或者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受到伤害或者职业病的高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次,高龄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自身情况,尤其是身体情况,以便用人单位能够安排适当工作,这是劳动法上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
用人单位也需要对这些劳动者尽到充分的保护照顾义务,否则造成劳动者损害的需要承担工伤或侵权责任。再有,对于退休返聘人员不能够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的情况,雇主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分担自身风险,同时保障退休返聘人员遭遇意外伤害获得补偿的权利。
退休返聘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该怎么赔偿 (四)
优质回答退休返聘职工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的赔偿,主要涉及两个方面:是否构成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
若死亡原因由工作引发,即属于人身损害范畴,聘用单位需按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补偿。反之,如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聘用单位则不存在侵权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死者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条件,其丧葬费和抚恤金应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支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指出,用人单位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时,法院应视为劳务关系处理。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可向第三方追偿。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若在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可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返聘员工工伤致死如何索赔 (五)
优质回答退休再就业者乃已依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福利或领取退休金之人士。
此类雇员因工作原因遭遇事故时,并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缘由在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一名退休人员返聘后因工死亡待遇的争议。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