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深度解析与适用情形
- 在法律领域中,量刑是一个复杂而精细的过程,它关乎正义的实现与法律的尊严。其中,“法定刑以下量刑”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术语,在刑事审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法定刑以下量刑什么意思,分析其法律依据、适用条件以及实际案例,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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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以下量刑什么意思

### 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深度解析与适用情形
在法律领域中,量刑是一个复杂而精细的过程,它关乎正义的实现与法律的尊严。其中,“法定刑以下量刑”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术语,在刑事审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法定刑以下量刑什么意思,分析其法律依据、适用条件以及实际案例,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而深入的理解。
####法定刑以下量刑的基本定义
法定刑以下量刑,简而言之,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的法定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具体而言,当犯罪行为符合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时,本应在该犯罪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选择适用的刑罚。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司法政策等因素,对犯罪分子判处低于法定刑幅度下限的刑罚。这种做法体现了刑法在追求公正的同时,也兼顾了个案的特殊性和刑罚的合理性。####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法定刑以下量刑的适用情形。第一款指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若有数个量刑幅度,则应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第二款进一步规定,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一规定为法定刑以下量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法定刑以下量刑的适用条件
法定刑以下量刑的适用并非随意而为,而是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法定减轻情节和酌定减轻情节(又称特殊减轻)。法定减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而酌定减轻情节则涉及案件的特殊性,如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社会影响特殊、被告人有重大贡献等,这些情形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方可适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实际案例
以何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为例,被告人何某因被害人经常在其妻子面前说其坏话,遂持铁棍将被害人店面的玻璃门等物品砸毁。经鉴定,被损毁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8924元。何某在接民警电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同时,归案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法院综合全案情节,认为何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管制二年。然而,该判决在后续抗诉中被撤销,再审法院认为对何某减轻处罚时不得判处比单处罚金- 1、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什么意思
- 2、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什么?
- 3、什么叫法定最低刑是什么意思?
- 4、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
法定刑以下量刑什么意思的相关问答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什么意思 (一)
答法定刑以下判刑的规定是:指在一个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人本应当在上一个刑罚幅度内量刑,但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依法可以在法定刑以下的刑罚幅度内量刑。在我国的法定刑的裁量中,对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不是“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三个量刑幅度。如果是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即以其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作为“法定刑”;如果只有单一的量刑幅度,即以此为“法定刑”。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犯罪时当事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当事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我国的法定刑是我国的刑事法律明确的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处罚,此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不要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以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二)
答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犯罪分子具有请处罚的情节,情节比较轻微或者犯罪分子有自首的行为等,或者是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对案件判处法定刑以下的情况。 一、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刑以下处罚应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谓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的特殊性,如涉及到政治、外交等因素。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减轻处罚的特殊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如果对于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必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法定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这个幅度内一般存在最高刑点、最低刑点,还有处在中间位置的各个刑点。“法定刑以下”是指法定最低刑点以下,而不是最高刑点或者中间刑点以下,也不是某一犯罪行为具体应当适用的刑点以下。
二、定罪量刑有哪三个条件
1、罪刑法定原则,即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具体来说,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排斥习惯法;刑法规范应当适当(明确规定罪刑、禁止处罚不当法行为、禁止不确定刑)。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也是对定罪起至关作用的基本原则。具体来说,要求:平等的保护法益;任何实施犯罪的人都严格按照法律认定犯罪;任何犯了罪的人都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量刑;仍和被确定为有罪并处以刑罚的人都严格按照法律执行刑罚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与量刑有关,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案件的定罪量刑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认定,并且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定罪量刑的条件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什么叫法定最低刑是什么意思? (三)
答法定最低刑是在法定刑以下的一个辅助定义,法定刑以下指的是法定最低刑点以下,不是其他的内容,法定刑以下是一种减轻刑罚的一种行为,有些案件可以通过具体的分析之后采取法定刑以下的刑罚。 一、什么叫法定最低刑是什么意思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这已是共识。法定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这个幅度内一般存在最高刑点、最低刑点,还有处在中间位置的各个刑点。“法定刑以下”是指法定最低刑点以下,而不是最高刑点或者中间刑点以下,也不是某一犯罪行为具体应当适用的刑点以下。《减文》错误地把论罪应该适用的量刑幅度内的一个刑点(最高刑点死刑)当作一个独立的幅度,从而错误地认为在该刑点以下量刑就是减轻处罚。事实上并非一个量刑幅度内的任何刑点都可以成为该刑幅的最低刑,只有在该量刑幅度内比照刑种的轻重、刑期的长短才能确定谁是最低刑,如:非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的最低刑是有期徒刑10年,重婚罪的最低刑是拘役1个月。例外的是,绝对确定法定刑因为不存在一个刑罚段,没有高、低之分,所以最低刑就是该绝对刑本身,如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是绝对死刑,死刑是它的唯一刑种、刑点,最低刑也就是死刑。
二、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第63条规定减轻处罚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规定的刑罚标准,亦称量刑幅度。我国刑法对法定刑是采取的相对确定法定刑为主,绝对确定法定刑为辅的立法模式(实际上只在劫持航空器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贪污罪、受贿罪等7种犯罪中设置了绝对死刑、绝对无期徒刑)。一种犯罪有的只设置了一个量刑幅度,有的设置了数个量刑幅度(也可以称为数个刑罚档次);多数情况下一个量刑幅度内都规定了一定的刑度(或称刑罚段),如:“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均属于此。也有的一个量刑幅度内没有设置可供选择的刑度,如上面提到的绝对死刑、绝对无期徒刑即是如此。如果所犯罪适用的法条只有一个量刑幅度,则该量刑幅度就是它的法定刑;如果法条有数个量刑幅度,犯罪行为所该当的一个量刑幅度就是它的法定刑。龙某所犯故意杀人罪有两个量刑幅度,根据其罪行严重程度,“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有期徒刑”是该当的法定刑,也就是说龙某案排除其他情节所适用的是这一量刑幅度。在这一个刑罚段内,不管是什么刑种,也不管是哪一具体刑期,都只是一个量刑幅度内的不同刑点。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并不是没有条件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减轻刑罚,法定的最低刑的限制下进行刑罚的减轻,就是说具有一定的刑罚的限制,不能超过这个限制的幅度进行刑罚的减轻。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 (四)
答刑事案件规定的法定减刑情节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年满75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聋哑残疾人故意犯罪、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刑事案件中缓刑或共犯、胁迫共犯都可以减轻,犯罪后自首也是减轻处罚的法定条件。 一、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二、法定量刑情节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我国《刑法》共规定了以下四种法定情节:
1、从重处罚情节
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有从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从重处罚有两方面的含义:
(1)依照《刑法》第60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不允许法外加刑、破格判刑。否则,从重处罚就成了加重处罚;
(2)从重处罚是比没有这个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较重的刑罚。
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在《刑法》中有规定。如《刑法》总则规定的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以及累犯;刑法分则规定的武装掩护走私的、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索贿的等等,都应当从重处罚
2、从轻处罚情节
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对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较轻的刑种或较短的刑期,例如《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犯罪的预备就是从轻处罚情节。
3、减轻处罚情节
是指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之下,对具有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63条的规定,减轻处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定减轻。即犯罪分子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例如《刑法》第67条规定,对自首犯可以减轻处罚,自首就是减轻处罚情节;二是酌定减轻。即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4、免除处罚情节
是指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宣告,同时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是以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条件的。但因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有其他法定免除处罚情节的,均免予刑事处罚。例如《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自首同时又重大立功就是免除处罚情节。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37条的规定,在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同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用非刑罚的方法处理,即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人民法院交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些措施是了结案件、进行善后处理的办法,不是刑事处罚或者司法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
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既定的法律法规。即使判决最终确定,也必须得到相应法律的支持。如果刑事案件的犯罪人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类型的人,但已经是限制性民事主体的,此时需要适当减轻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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