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做满一个月,现在不想做了,可以马上辞工吗?工资可以什么时候发呀
- 2、裁员要提前几天通知,需要补偿吗?
-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 4、跳出误区!“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好像有什么误解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做满一个月,现在不想做了,可以马上辞工吗?工资可以什么时候发呀 (一)

答没有做满一个月,现在不想做了,可以提前三天申请离职,工资离职时发放。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试用期过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三天到了员工就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劳动者工资是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劳动者走的,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裁员要提前几天通知,需要补偿吗? (二)
答1. 裁员通知提前30天,不一定需要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2. 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并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那么补偿为N。
3. 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补偿为N+1。
4.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5. 具体补偿方案取决于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和依据。
6. 依据新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过失)辞退员工,补偿为0。
7. 依据新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补偿为N。
8. 无理由辞退员工或者辞退理由不合法,补偿为2N,法律上称之为赔偿金。
9. 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需经职工讨论,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10. 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迟到扣工资的规定符合上述条件,是不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三)
答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法律规定: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特性: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和适应的过程。提前三天通知的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在这个阶段发现工作不适合自己时有权利解除合同,也平衡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保障工作连续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做出调整和安排,如安排其他员工暂时接手工作,或尽快招聘新员工,从而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
跳出误区!“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好像有什么误解 (四)
答“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存在多种误区:
对于“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这一说法,实际上存在多种误解。以下是对这些误区的详细解析:
误区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3天通知,而非30天,且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通知。
误区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并非以提前通知的时间作为辞退条件,而是需要法定的辞退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
误区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事先提前通知。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误区四: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解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为了避免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用人单位最好提前告知劳动者。
误区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但劳动者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误区六: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实施裁员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这是法定程序,不能以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替代。同时,裁减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误区七:劳动者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存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等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
误区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30天。但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误区九: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性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代通金”)。选择权在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当用人单位选择提前30天通知时,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当选择支付“代通金”时,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
综上所述,“离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这一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劳动者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协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