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继承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继承宅基地新政策

### 农村继承宅基地新政策解读

一、宅基地继承权的基本概念与变化

宅基地继承权的定义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户用于建设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继承权,传统上指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对该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然而,新政策对此进行了重要调整。

新政策调整重点

根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这一变化意味着,继承人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而非宅基地使用权,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二、宅基地继承人的资格与限制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若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原则),可直接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

非本集体成员

对于户口已迁出的子女(如城镇户籍子女),他们可继承房屋,但不得翻建、扩建或重建,仅能维护现有房屋。一旦房屋自然倒塌或灭失,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

特殊情形处理

“一户多宅”情况若因继承形成且符合地方政策(如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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