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纠纷? (一)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纠纷?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承包土地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二)

贡献者回答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

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

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

一是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

纠纷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

二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前置条件,可以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任意选择其中的解决方式。

一般顺序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对仲裁不服再打官司。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承包土地边界纠纷如何进行解决? (三)

贡献者回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许多的土地都会被进行承包,因为承包土地的话,可以在上面进行一些经营项目,比如说种植一些农作物,或者是建造房屋。但是,关于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承包土地边界纠纷如何进行解决?

一、承包土地边界纠纷如何进行解决?

解决承包土地边界纠纷,可以先找上级有关部门确权。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二、其他类型

1. 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

2. 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

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年,没有积极的纳入正规管理;土地开发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所有权;层层转包渔利现象大量发生引发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原则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以明显的低价格发包。该种情况下村民本来就有意见,一旦出现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就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纠纷。

(2)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确。因为历史原因,有些土地确权不明确,没有核准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在开发和种植时引发争议。特别是原来有些离村较远的荒地,逐渐被离土地比较近的农户开发种植,产生收益后引发纠纷。

(3)土地大面积开发引发纠纷。主要有两种类型:

①土地开发形成事实,而所有权没有界定。因为开发的是大面积的荒地,开发前没有人耕种,因此开发前没有核实所有权,而开发方没有所有权,开发后和所有权方发生矛盾。

②乡镇集体大片开发和农户小片开发形成矛盾。农户对以前没有耕种的荒地小面积开发种植,后来乡镇集体进行大面积集体开发,发生冲突引发纠纷。该种类型主要存在于土地较多的地区。

(4)土地层层转包甚至一地多包渔利,有的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转包,有的转包合同违法等等,导致土地关系混乱引发纠纷。

(5)国有土地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发生在存在国有农场的地区,因为土地利用、管理不善,与相邻关系处理不当导致纠纷。

3. 村干部权利滥用引发的纠纷。

主要类型有:

(1)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农户部分成员“农转非”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又如强行收回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收回承包地抵顶欠款,违法收回进入小城镇落户农民的承包地,用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等。

(2)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如承包期内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借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之机重新承包土地等。

(3)不落实二轮承包政策。对适合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第一轮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不执行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政策,不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超额预留机动地等。

(4)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如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等。

(5)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如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出面租赁农户的承包地再进行转租或发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

(6)侵占承包方的土地收益。如小调整时随意提高承包费,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

(7)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承包时对妇女实行有别于男子的歧视性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出嫁女承包地等。

(8)征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问题的纠纷等。

4. 基层政府利用职权强行干预引发的纠纷。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才有权利处置其所有的土地,而出于部门和地方利益的考虑,行政干预和越俎代庖现象时有发生,造成违法承包引发纠纷。这种情况往往在一时发包成功的背后隐藏着许多矛盾,一旦时机成熟就会引发纠纷,且这种情况涉及的土地面积较大,处理不好很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村集体不经农户同意,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擅自发包。

(2)基层政府不经村集体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强行发包属于村集体的土地。

5. 经济利益驱动。

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1)土地发包初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进行荒地开发时没有提出异议,后来经开发土地状况变好或种植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土地承包者获得了较大利益,土地所有的村集体组织成员,因利益驱动心理不平衡产生纠纷。

(2)强行终止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因为近几年土地收益明显增加产生较大利润,村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哄抢承包出去的土地种植,使土地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尤以本村以外人员为承包主体的居多。

首先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承包土地如果关于边界纠纷发生了一些问题的话,那么可以找上级机关来进行协调,由上级机关可以确定一下边界。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其他的关于土地方面的纠纷问题。

土地纠纷有哪些分类及其解决途径 (四)

贡献者回答土地纠纷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及其对应的解决途径:

土地确权纠纷

分类说明:涉及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

解决途径: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处理。这一流程遵循《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争议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土地侵权纠纷

分类说明:一方未经允许非法占用、损害他人土地权益的行为引发的争议。

解决途径:当事人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分类说明:在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因合同履行、权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解决途径: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均无果,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合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土地行政争议

分类说明:因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土地审批、处罚等)引发的争议。

解决途径:按照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当事人可向作出行政行为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处理土地纠纷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协律网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争议解决途径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