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 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详解
在探讨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时,我们首先需要理解其背后的政策背景与基本原则,进而深入到具体的配置、使用、管理及维修标准中,以全面把握这一标准的核心内容与现实意义。政策背景与基本原则
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的制定,是基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这些标准遵循依法合规、规范配置、科学规划、有效利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办公用房的定义与分类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可确认为机关资产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其中,办公室是领导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区域;服务用房涵盖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等多个功能区域;设备用房则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等专业设施用房;附属用房则如食堂、停车库等,为机关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配置与使用标准
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的职能设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业务工作需求,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在配置过程中,优先整合现有办公用房资源,通过调剂、置换、租用和建设等方式满足需求。对于新设机构、管理职能扩展等情况,需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优先整合现有房源进行调剂。若无法满足需求,再考虑租用或建设。在使用方面,各党政机关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合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或超标准配备。对于因机构、编制调整而超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应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同时,鼓励采用大开间等形式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会议室等服务用房可采用可拆卸式隔断设计,增强使用的灵活性。管理与维修标准
在管理方面,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规模审核、配置管理以及产权登记、资产处置等事项。各党政机关作为使用单位,负责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对于权属已在各党政机关名下的办公用房,应逐步转移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以实现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高效配置。在维修方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中修。日常维修由使用单位或物业部门组织实施,注重维护房屋结构和完善使用功能。大中修则是对办公用房或其设备设施进行一个或多个系统的大修或中修,需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和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应遵循经济、简朴、适用的原则,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综上所述,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是一套全面、细致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办公用房的配置、使用、管理和维修等方面。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可以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推动党政机关更高效、更节约地开展工作。- 1、2021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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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上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的相关问答
2021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一)
答省部级官员办公室面积维持原标准,不能超过54平方米,只比科长大36平方米。新规甚至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抽水马桶用水量也做出规范。
按规定,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54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不得超过9平方米。
部级正职,部级副职,正司(局)级,副司(局)级,处级,处级以下为54,42,24,18,12,9.省级正职,省级副职,正厅(局)级,副厅(局)级,正处级,副处级,处级以下为54,42,30,24,18,12,9等。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排等,财政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1 (二)
答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天、审判机天、位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排等,财政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法律依据:《2021最新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河南省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1 (三)
答河南省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1如下: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54平方米。
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42平方米。
3.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24平方米。
4. 副厅(局)级:18平方米。
5. 处级:12平方米。
6. 处级以下:6平方米。
是河南省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最新2021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用房面积标准如下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公务员办公室面积标准2021 (四)
答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公面积配置管理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县级党政机关的驻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有效保障上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用地需求。
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
2、该标准还规定了省级及直属机关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以及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公务员办公室使用面积大小,
(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照此执行。对比1999年版标准,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没有变化,但各级基层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面积普遍增加。
4、新标准明确,装修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比例,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和市级机关均不得超过35%,县级机关不得超过30%,同时,服务用房面积有所减少,中央机关、省直机关服务用房人均范围从16到19平方米,下调到7到9平方米。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