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第46条更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内容。《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详细解释明确了这些情形,如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责任而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合同等,均属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范畴。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面对不公待遇时能得到有效补偿。
劳动法第46条规定 (一)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根据劳动法辞退当天职员就可以拿到当月的薪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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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内容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时,劳动者可以依法得到的赔偿。不同的情况对应的赔偿方式和范围以及用人单位可能出现的违约、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经济补偿的范围: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作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间,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为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作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等。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详细解释 (三)
优质回答《劳动合同法》第46条详细规定了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况。首先,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获得补偿,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欠薪、未缴社保、违反规章制度等。其次,即使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时,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相较于劳动法,这一条件有所限制。接着,对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如疾病、不胜任工作或合同客观情况变化时,即使劳动者有不足,用人单位在合理补救后解除合同,也需给予补偿。经济性裁员中,同样遵循这一原则。当固定期限合同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拒绝时,不支付补偿;反之,需支付。对于破产、营业执照吊销等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有责任支付经济补偿。此外,一些特殊法律或行政法规,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中的规定,也涉及经济补偿。总的来说,第46条旨在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对经济补偿的支付做了详尽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新增或扩大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详细解释. (四)
优质回答《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1. 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并且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但劳动者选择不续订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同意续订但降低原劳动合同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 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均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这一条款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用人单位的合理利益。经济补偿作为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立法过程中,经济补偿问题引发了广泛讨论,最终《劳动合同法》根据委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补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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