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被稽查了怎么办? (一)

税务被稽查了怎么办?

最佳答案面对税务稽查,正确的做法就是积极配合税务人员的工作,正视企业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则接受查处,如果可以,应及时寻找补救措施。

当然,面对稽查时不能抱有侥幸、对抗的心态,同时也不需要胆怯与唯唯诺诺,若有正当特殊缘由,可以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探讨。

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就是税务稽查。根据法律法规授权,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所以,税务稽查是为了打击税收不法行为而诞生的。

税务稽查在多数情况下年度性或季度性巡回检查,是一种常规检查,并没有明确针对性。由群众举报或者说发现问题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稽查只是极少数。所以,即使税务稽查说要来检查,也不必有什么特殊的准备或举动。“税务稽查来了以后,让他看什么,不让他看什么”可能有好多人对此大惑不解。作为一种常规检查,在法律上没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税务稽查人员来了以后,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配合税务检查工作,比方说,提供所需的会计账簿、资料,回答稽查人员所提问题,带领稽查人员到生产经营现场,态度应该是不卑不亢、从容不迫、实事求是,给人一种严肃认真主动热情的印象。

1.税务稽查人员突然到来的迎接方式

如果税务稽查人员突然来检查的话,应该让他们说明检查的理由。在用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对于突然来检查一般来说不能阻止,因为税务人员就是利用突然检查的方式来查明现金交易的实况。但按现行的税法来说,也不是无条件服从的。在常规检查的情况下,若没有公司代表的同意,检查就不可能进行;如果税务稽查人员讲不出突然检查的理由,公司也可以拒绝检查。

税务人员突然来检查,多半是已经掌握了偷逃税证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无预告就来公司检查,会给公司一个非常无礼的印象,如果什么也检查不出来,作为税务机关来说,其形象就受到损害。

税务机关的无预告检查,在进入检查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要检查的重点。

突然检查的途径:首先是内侦检查,即在实际检查之前,对于那个企业采用什么样的交易方法、销售收入为多少等就像刑事侦察一样或者扮做顾客进入里面调查。在这个阶段,主要目的是判断实际检查有无必要。其次是正面调查,某一天,税务人员突然来某商店检查:“请让我们进去检查”。对于实际商业交易的现金管理状况、销售管理状况、每天日记账状况等都认真地询问,其原则是不影响业务活动,所以一般都在开业之前或停业之后来检查。

2.事前预告检查

由税务机关事前预告稽查日期的税务检查,最好是如约接受,如果在时间安排上有问题,要向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说明其原因,变更其检查日期。

税务机关的检查预告大体上是在一周以前。

“要在某某日对你们公司进行税务稽查,不知在时间上您有没有问题”税务检查人员来电话进行联络。

若企业有税务代理,一般是通过税务代理进行联络。这不仅仅是联络,也带有询问预报之意。如果确因临时有事未必都要按预定的时间接待检查,变更一二次时间也不足为怪,但若频繁变更时间会让税务机关产生是否有意回避检查的嫌疑。税务检查的时间大约是两天到一周。但是,在税务检查期间,没有必要为配合检查而停止工作。停止业务工作,就减少缴税能力,这是本末倒置。只是业务不必像平时那样紧张进行。

在稽查开始时,最好请检查人员说明大体的预定检查时间。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来说,在事前预定检查中,最重要的是开始检查的概况询问,其中,若能在检查之初,和公司的代表者愉快地沟通,更是高人一筹。概况询问,是指在税务机关稽查时,开始要询问有关概况,即企业主要从事什么工作,有哪些交易对象,现在的景气状况如何,就业人数等。老资格的稽查,并不是拘于形式的询问,而是在唠家常的过程中,对这些概况就自然地询问了。

“在闲唠之中可能发现逃税的征兆。”同时在谈话的过程中,创造与检查对象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尊敬关系,使检查容易进行,这就是说检查之前的沟通具有双重意义。这对于接受检查的一方也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在检查之初与检查者建立相互信赖的关系,使其检查不至于白费时间;另一方面不让对方产生怀疑,给今后的检查提供方便。

3.尽量以温和的态度接待税务稽查人员

虽说有时税务检查没有法律依据,但还是尽量避免断然拒绝税务稽查人员的要求为好。在有关税务稽查的出版物中都写到,没有法律依据的稽查应该全部拒绝。但对税务机关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这未必称为上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也是一般的人。许多人对自己进行税务检查也知道会给纳税人增加许多麻烦,自己也是一边干着工作一边解释说:“这是作为公务员应尽的义务而已。”但是,税务稽查人员也掌握若干合法的、让纳税人很难对付的方法。例如,如果纳税人不配合税务人员的正面调查,就要作反面调查。所谓反面调查,是指为了确认被稽查企业交易状况是否如实申报,稽查人员给那个被稽查企业的交易对象打电话,或者亲自去访问,多数情况是秘密进行调查。这种调查如果规模较大,对被稽查企业的信誉会有相当的损害,为此引起企业的反感或上诉。

我们常常提到的反面调查,即是对交易对象的'调查。由税务稽查人员提出:“对于与某某企业的交易,有些情况想向贵处询问一下,不知可否”的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对交易对象进行了反面的调查,于是那个交易对象就知道了某某公司正在受到税务检查,为此也就怀疑某某公司可能有偷逃税行为,某某公司的声誉就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损害。这种调查方法是法律上所承认的,但若规模搞得很大,就会降低被稽查企业的信用,搞得不好,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如果要想使税务稽查人员停止反面调查,纳税人员就应该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协助税务人员的正面调查。

4.想说的事情就要清楚地说出来

税务稽查人员对公司财税的稽查只是工作职责,虽然你受到税务检查,并不说明你就有偷逃税行为。在尽可能的范围内(不影响业务的范围内)给予协作,把想说的事情清楚地说出来,不能接受的事情应该和检查人员商谈,一直到其接受为止。例如,在税务稽查中,对于“逃税”、“漏税”的认识,企业的想法和税法不一致。例如,接待费等没有明确的标准,让客人打高尔夫球,作为企业来说是经营的一环,而从税务机关来看那只不过是个人的郊游而已,在这种情况下,稽查的想法和企业的做法是不一样的。

税务检查人员执行公务,通常能保证心平气和地进行检查。同样,被检查者非常明确地表示自己的态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5.对待素质低的税务稽查人员

在税务机关有个原则就是一定要对纳税人亲切温和,多数税务人员都遵守这个原则,只是极个别人采取蛮横无理的态度而已。这样稽查人员对于自己的上司也许在吹嘘“自己是很亲切的服务员”。所以,你只要给税务机关领导人打电话说:“贵处的税务检查人员在这里怒吼呢,你们希望检查人员以这样的态度检查吗”当然,在打电话时,一定要把自己公司的名字和检查人员的名字告诉他。如果由于自己的工作,让公众向税务机关提出抗议的话,稽查员的声誉肯定会受到相当大的损伤。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评价,不仅看其功绩大小,还要看其工作态度、沟通能力。对于公务员来说,由市民提出不满,这就是一个重大的减点。而且像税务局这样的国家机关,从纳税人那里打来电话提出抗议,税务机关肯定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税务代理不在场,检查有没有问题

对于会计知识有限又没有税务代理的企业不少。但是,就税务检查来说,有税务代理在场的情况下,会更为安全一些。税务代理的知道和能力,对于税务检查都有一定的影响力。税务检查人员由国家赋予权利,而税务代理没有这种权利,甚至会计团体也没有加入,在接受检查时,主要靠他们的知识和能力来应对检查。

7.强行税务稽查的人来了怎样应付

税务稽查局有专门强制稽查的部门,如果他们来了,都带有裁判命令书,而且无须纳税人同意。但是稽查局强制检查部门并非随意进入任何一个单位,一般都是逃税额相当高,并且有严重逃税行为才对其强行检查。普通纳税人基本上都没有受到强行稽查的情况。如果稽查局的人强行来检查,可能已经发现了有关逃税的线索。在这种情况下,你应知道税务代理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因为在稽查局的人进入的情况下,将来以刑事事件起诉的可能性很大,税务代理对刑事事件是外行的,而且这种情况对税务代理也是危险的。所以,你最好去找辩护律师。

8.要善于运用权利保护纳税者的利益

法律上并没有赋予税务检查人员搜查的权利,如果检查人员要求你打开私人物品接受检查,你可以拒绝,因为税法给稽查的权利是有限的。从某个判例来看,纳税者根据税法所规定的原则,对于税务检查的询问虽然有回答的义务,但是,行使税务检查权假如使纳税者的交易活动停止,使其失去了交易对象或银行对其信任,使其私生活平静受到严重损害,即可认为税务检查超越了检查的权限。

税务机关不能无视纳税者的要求随意强行检查。所以,纳税者对税务机关应该明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即自己心中有想要说的话,就不要把它藏在心里而应明确地表白出来。

纳税者应该通过复议申请、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保护个人的权利。如果认为对税务机关提出什么意见,就是损害了税务机关声誉,是落后于时代的想法,而且持有这种想法的纳税者多了更成问题。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态度恶劣、粗鲁、欺人太甚都应该提出抗议,根据公务员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抗议是完全可以的。纳税者自己的权利应由纳税者自己来保护。

9.尽量避免核定纳税

税务检查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核定纳税。这种纳税方法,往往是在账簿上虽有记录,可是收、支不明确,不能正确地反映经营业绩,或者连账簿都没有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根据核定来实施纳税的方法。虽然说核定,也不是毫无根据的判断,而是以统计数值为基础、分行业编制效率表,然后利用这个效率表加以核定。

因为申报纳税既费时间又麻烦,所以有的私营企业就什么账都不记,到了申报期去税务部门申请核定纳税,这样,税务机关不是很安心吗明确地说,核定纳税对于纳税者来说往往造成损失,虽然是有税率表,但是纳税率很难和特定的纳税人的状况相吻合,可能连不该交纳的税金也被收缴上了。这种推算纳税,也适用于在税务稽查时纳税者不予协作的情况下。

核定纳税的方法很多,有资产负债增减法,同业比较法、差距法、标准法,从原材料的使用量推算法以及所得率法等。主要依据下述资料进行推算或者核定:

(1)推算财产或者债务的增减情况。

(2)收入或支出情况。

(3)就业人员以及其他事业的处理。

方法,是为了确保税收收入和课税公平而设计的。在纳税者的账簿不完备或得不到纳税者协作的情况下,作为一种间接的课税方法而被采用。但课税归根到底是以直接的事实为依据的,在不能掌握这种直接事实的情况下才能以效率为依据表达这种间接事实。

走在大街上,被车压起来的石头砸了,该找谁负责? (二)

最佳答案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被车压起来的石头砸伤了,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虽然非常小,但是我接触过一个案子和这个情形是一样的。

举个例子。

2017年3月。一辆大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一个行人在路边行走。大车在通过行人之后,行人摔倒在地。事发地有监控,交警部门调取了监控,经过仔细的比对,大车与行人没有接触。

事故办案民警将视频监控,交给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通过技术手段,鉴定报告得出了结论是大车经过事发地时,有石子从轮胎处甩出,石子与行人接触。

大车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离开了事故现场,并没有发现行人倒地。虽然说行人的家属一直要求,对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认定逃逸。

事故民警经过仔细的研究和集体讨论之后,认为认定大车驾驶人员逃逸条件不足。

交警队最终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关于民事赔偿,行人最终获得了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

交警队的责任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办案民警将会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和调取相关的证据。事故办民警依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

车压起的石头砸向了路边的行人,对于机动车的司机来说,真的是无法预料。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中很难进行划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无法对责任进行划分的,只要事故事实成立,交警部门是可以出事故证明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拿着事故证明,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们国家的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没有过错行为的,机动车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接到交通事故证明后,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赔偿的,需要双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会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证明,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双方在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

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证明,一般法院会判决各承担一半责任。

找不到机动车怎么办?

有的人可能提到,找不到机动车,是否自己的赔偿就无法解决了呢?这种情况确实存在。

有的时候我们的机动车在正常的行驶中,被旁边的小石子把前面的挡风玻璃撞碎了。出现这种情况的话,能找到对方的机动车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找不到的只能自己承担了。

只能说这是一个意外。

是否可以起诉路政管理部门?

我曾经也接触过类似的案件,起诉路政管理部门没有尽到打扫干净的义务。但是这一类型的案件需要律师的介入,要取得很多的证据,要证明路政管理部门存在过错行为。

你证明不了路政部门存在过错行为的,法院是不会判决路政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造成的损失不是很大,我建议大家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

在这里大家要明白一点,即使路政部门有过错行为,也不会被法院判决百分之百赔偿的。因为过错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个百分比。打个比方,你可能损失了100块钱,在路政部门有过错时,法院有可能判决路政部门承担20块钱。

我的个人建议。

关于交通事故,每一起案子都有其特殊性。

比如路上的石子比较大,机动车又存在有超速的行为,直接从石子上压过去。作为事故处理民警是可以定机动车责任的,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机动车驾驶人员没有确保安全。

但我个人觉得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点亏,好在我们的机动车都是购买了保险的。

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原则上是车主负责,但几乎所有司机不察觉不到,找不到车主只能自认倒霉。

我被讹过一次,那是在内蒙古,遇到了故意碰瓷的,他们好几个人,洒在公路上一点红枣大的石子,然后2个人坐在路边说话玩,在别处还有摩托车面包车准备着,看到行驶慢的大货车开过去,坐着说话的人会其中一个用手对着自己的前胸狠狠拧一把,会有血晕,接着就是摩托车面包车追上你。拦下车说轮胎蹦起了石子打伤了他,然后就是要钱,唱双簧,开口要3000,然后讨价还价,最终500收场,他们5个人,一人100,这件事我们好几个同行在同一个地方都遇到过。

轮胎蹦起石子而且能打到人,是一个极小的概率事件,但故意为之那就是恶意碰瓷了,平白无故公路上就有了特别布置的小石子,估计那几个人一天不知道讹多少过路司机,也许真的就会发财,他们针对的都是外地重载大货车,几百块钱,一般外地司机都会自认倒霉给钱了事,其实都知道这是讹诈,但谁也没办法,在外地报警还不如自己私了,那些人围着你也让你报不成。出门在外,破财免灾。

汽车 使用人,环卫公司和撒石头的 汽车 开车人均有赔偿责任

首先, 汽车 使用人有责任。 汽车 轮胎不压在石头上,石头不会崩出老远,砸在行人身上。 汽车 使用人说让我赔偿有点冤,一,石头不是我放那的,不是我运石头落下的,二,说我疏于观察,那么点的石头,正常行驶怎么观察,怎么躲过不压到,对 汽车 驾驶员要求过于苛刻。三,这是拉石头的车和环卫公司的责任,与我没关系。

其次,环卫公司有责任。环卫公司对城市街道负有保洁责任。 汽车 经过的路面无拉圾杂物,保证 汽车 和行人安全通过。环卫公司也觉得冤,我们环卫工人刚清扫干净,路面拉石头车车厢板不严实,石头落下。我们只能回头来清扫时才能发现这个很小的石头,大道上一个石头没有,难以做到。要说责任,是拉石头的车造成的,让他赔。

再次,"罪魁祸首"是拉石头的车。在我们这样4线地级市,据说机动车2~30万辆,往工地拉石头的车也有几百辆,真把落下这块石头的 汽车 找到,无疑是大海捞针。好在各街道,十字路口均安装了摄像头,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叚一叚查,顺藤摸瓜会找到这车的。这车使用人不会轻易承认落下的石头,把摄像放给他看,他不得不承认。但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其理由是落下石头难免,环卫公司保洁及时,落下的石头及时清走,不会崩着人。后面的 汽车 压不着这石头,也不会崩着人。让我一人赔偿,有失公平我不同意。

行人被石头崩伤挂电话122报警,由2名交警调查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汽车 使用人,环卫公司,拉石头 汽车 开车人均有责任, 汽车 使用人负责任较小,承担10%的赔偿责任,环保公司负部分责任,承担20%的赔偿责任,拉石头 汽车 的开车人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将责任书送达行人和其他3方,如无疑义,在责任书上签字,并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调解书上签字。损害赔偿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出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行人和其他3方对损害赔偿调解书达不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没有发生人员受伤,那么这个只能按倒血霉处理了!四年前我去长白山自驾的时候,前面一个大货车掉下来一块鹌鹑蛋那么大的石头,眼睁睁看他砸到机关盖再弹到玻璃上,当时时速八十公里左右吧,机关盖砸一大拇指大小瘪,玻璃没事(赞一下本田的玻璃)!但是为了这个瘪去堵前面大货不现实也不安全,报警,没有卵用,人家不会管(当然发生人员伤亡就不一样了,到天边也要抓他回来)!

作为一名车险代理人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像上述这种情况一般发生的概率不大,但是意外还是会有可能发生的,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会有以下三张请款,

一,被肇事车辆压起的石子打了一下,但是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如果能抓到肇事车辆,也就是说几句出出气,再说司机也不一定知道,真要是较真起来在动手了,有可能就变成治安案件了,打赢的进jy,打输的进yy,得不偿失,耗子尾汁吧,如果没有抓到肇事车辆,就当自己渡劫成功,小灾小难罢了。

二,如果真的造成伤害了,能现场叫住司机最好,若果车辆不知道走了,一定要即使报案,因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造成的第三方伤害,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只不过承担责任大小,多少要根据交警开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后续理赔,在这里再科普一下,车辆的交强险不管肇事车辆承担怎样的责任对于第三方的伤害都是会根据合同全保额赔付的,。

三,我几年前真遇到过这样的案子,当时是这样的,我一位朋友的老公的同学的哥哥,在等公交车的时候就被一辆经过的面包车压起的石子打中了,而且中的特等奖,直接致死了,。然后报警调取该路段监控,找到肇事车辆了,朋友让我帮忙查一下这辆车有多少保险我才知道的,当时该车是30万的三者险加上交强险总共是41万。

前几天我就遇到过,一辆大货车,从我左边超车,车尾轮胎刚刚超过我车时车速60码一个小石头从左边飞过来,只听到前挡风玻璃砰的一声,我马上开到右边停车看看了没什么事,车速60码,车子是长安CS35,真的遇到这样的事真的想到后怕。远离货车,安全行车!真的很重要

走在大街上,被车压起来的石头给砸中了。这个概率,比买彩票中奖的概率都低。但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也不可能说绝对排除这一个情况。

首先是你走在大街上;然后大街上必须有一块小石头;再然后正好有一个 汽车 从小石头上面经过;再然后由于 汽车 的压力,轮胎压住小石头的时候将小石头崩起;再然后小石头飞向空中,落下来砸在你身上;再然后你受伤后不知道是谁砸的?并且肇事车辆也已经开走了。你当时一定会懵了吧?

那么, 像这样的事情,到底该怎么办呢?

根据《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凡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都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对于交通事故就应当报警,由交警进行处理。

对于这起事故,可以说是无接触的事故。肇事车辆驾驶员也许并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更可能他们本身就没发觉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而仍然照常行驶。所以 发生这样的事情,肇事车辆一般都驶离现场的, 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没有证据说他们发生了事故,他们肯定不会承认的。

那么,这就需要交警进行处理了。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报警,这是最正确的方法。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规程:交警处理事故时,一般都是先到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调取证据,调查目击证人和知情人,询问当事人等等。然后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并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针对这起案件,恐怕交警处理起来就是非常麻烦了。

首先,必须先调取相关的监控录像,锁定嫌疑车辆,查找到肇事司机和肇事车辆。

其次,将事故的原因交有关法定部门进行检验鉴定,要确认小石头的绷起是因为肇事车辆的碾压造成的。也就是说:行人的受伤与飞起的小石头有因果关系,而飞起的小石头与肇事车辆的行驶碾压有因果关系。这样才能够确认肇事车辆与本案事故有关。

最后,分析事故原因,进行责任划分并认定责任。交警认定责任一般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1、全部责任,即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即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即交通事故双方都承担相同的责任。

如果交警 对于事故责任无法划分,那么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证明有事故的存在,但是不能确认哪一方的责任。

只要交警部门把责任认定清楚后,那么受害人可以依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要求肇事车辆赔偿。这里又分5种情况:

1、肇事车辆负全部责任,那么受害人的一切损失,肇事车辆都应该全部赔偿。

2、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肇事车辆就应当按照是80%的比例进行赔偿。

3、肇事车辆负次要责任,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肇事车辆就应当按照40%的比例进行赔偿。

4、肇事车辆负同等责任,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肇事车辆就应当按60%的比例进行赔偿。

5、肇事车辆无责任,那么就应当按照《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行人10%的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确认了双方的责任划分。作为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先行调解。经过协商,对调解达成一致后,问题就解决了。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调解成功后,有责任的一方支付赔偿金后,那么案件即为结束。

但是像这样的案件,因车辆有保险,车主一般都不会先行垫付赔款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双方的调解是很难达成协议的。除非受害人一方作出重大的让步,保险公司才能够同意赔偿。否则的话,双方是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作为当事人,也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了。

像这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以 把肇事车辆所有人以及车辆商业险和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当事人一同起诉。也可以把公路管理部门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要求的损失应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一切经济损失。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有伤残补助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等。

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一般还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就开庭判决。如果双方责任划分已经很清楚,就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进行赔偿;如果双方责任划分不明,那么一般按 公平原则,由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进行赔偿。

像这样的案件, 一般车辆有保险的话,都应当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支付赔偿。公路管理部门如果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一般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

当然,具体案件具体对待,意见仅供参考。

看石头大小,如果相对比较大,正常驾驶的人可以看见避开的,那机动车责任比较大,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内赔付。如果相对较小,通常驾驶无法注意到,那机动车无责可能性比较大,交强险内赔付

路政管理部分,是否履行管理责任,是否及时清理

洒落石头的机动车,如能被找到的,责任也肯定有

具体个案责任分析,侵权案件,混合过错可能性很大

公路管理部门、公路业主、肇事车主及司机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

承担此类交通事故责任者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可以找市政维护部门或者维护单位。根据公路法及配套法规规定,公路应该保持良好的状态。当然这个公路路面上不应当有石头等障碍物。因此,你所行驶那条大街的维护的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政府委托某一个单位进行养护的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可以找碾压这个石头的车辆赔偿。如果这个石头是比较大或者属于明显的路面障碍物,驾驶人应当能够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已经发现没有避让造成了碾压石头造成你的车辆损坏或者人员受伤。这种情况,这辆车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种情况是能够查到是哪一辆车或者哪一个人把这个石头遗留在路中间的,那么就有造成路面障碍的这个侵权责任人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真正的交易场所。这下子麻烦大了,到底该按照哪个合同来判啊?责任又该算谁头上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