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有什么权利? (一)

最佳答案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享有以下权利:
催告权:相对人有权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合同进行追认或拒绝追认。这一权利旨在促使合同状态尽快明确,以保障交易效率和相对人的权益。
撤消权:在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合同进行追认的情况下,相对人有权撤消该合同。撤消权的行使意味着相对人不再受该效力待定合同的约束,从而保护自己免受不确定合同状态的影响。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如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中,善意买受人还可能享有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动产所有权的权利。但需注意的是,这一权利仅适用于动产,且需满足善意取得的相关条件。对于不动产,由于所有权变动需登记,故不存在善意取得的情况。
民法典规定如何认定效力待定合同 (二)
最佳答案民法典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如果合同内容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则不必追认。相对人有催告权,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有催告权,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怎样处理效力待定合同 (三)
最佳答案民法典处理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涉及三个步骤:追认、催告与撤销。
1. 追认: 有权人行使追认权: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通过有权人的追认转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追认通常以明确的方式进行,如书面或口头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视为拒绝:若追认权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效力待定合同保持原状。
2. 催告: 相对人催告权:法律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即要求追认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承认合同。若超过期限未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
3. 撤销: 相对人撤销权:在追认权人未承认合同前,相对人有权通过通知方式终止合同效力。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若法定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追认,视为拒绝,效力待定合同自动失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的,除非被代理人追认,否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此情况下,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合同或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赔偿损失。若相对人知道或应知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则相对人和行为人应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四)
最佳答案民法典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追认权:
行使主体:有权人可以行使追认权。效果: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行使方式:追认权的行使一般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相对人的权利:
催告权:相对人可以要求追认权人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该合同。如果追认权人对催告过期不作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具体期限:根据《民法典》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撤销权:在追认权人对合同未予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该合同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后果:
追认前的状态:在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拒绝追认或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自始无效。撤销后的效果:合同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特殊规定: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赔偿范围有限制。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的处理方式旨在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效力待定合同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