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同中的标的是指什么
- 2、合同标的是指什么?
- 3、合同标的与标的物的区别
- 4、什么是合同标的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合同中的标的是指什么 (一)

优质回答合同中的标的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具体来说:交易主体:标的通常指的是合同双方交易的主体,它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品,也可以是未来生成的物品。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购买的商品即为合同的标的。重要性:标的在法律文本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中心,也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集中体现。合法性:并非所有物品都能作为合同的标的。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物品因不符合流通条件,如淫秽书籍等非法物品,不能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的一般条款中,标的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共同构成了合同的完整内容。
合同标的是指什么? (二)
优质回答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核心元素,它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成立的基石。没有明确的标的,合同就无法得以确立。合同中必须详细列明标的名称,以确保标的的特定化,从而明确界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标的可以是传统民法中的债务人给付,即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在中国,它通常包括物、行为以及智力成果。物指的是民法中的实体,如货币,而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智力成果则主要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这些内容必须具备确定性、合法性以及可实施性。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必须是出卖人所有或有权处置的物品。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可能还未完全拥有标的物,如连环买卖中的情况。但无论如何,出卖人在交付时必须对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否则可能涉及无权处分的法律问题。如果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可能受到*,但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保护是另一个要考虑的问题。
买卖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品,如实物,也可以是未来产生的,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的尚未出生的动物幼仔或生长中的农作物。然而,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如淫秽书刊,是不允许作为买卖标的的。对于法律*流通的物品,如*支,买卖需在特定的框架内进行,如国家实行的*支许可制度。
总的来说,合同标的的定义和规定旨在维护交易的合法性,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扩展资料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合同标的与标的物的区别 (三)
优质回答法律概念解析:在合同法中,“标的”与“标的物”具有不同含义。所谓“标的”,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所设立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例如买卖合同中的买卖关系、借款合同中的借贷关系。相对地,“标的物”指的是上述权利义务关系所具体指向的对象,例如买卖合同中的商品,或者借款合同中的货币资金。
法律条文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展现合同内容的方式。此外,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形成的,能够有形地展现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被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进一步明确了合同一般应包含的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时,当事人可以参考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来订立合同。
什么是合同标的 (四)
优质回答合同条款中的标的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买卖合同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作为买卖标的物,如淫秽书刊是不可以作为标的的。
标的条款是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任何一个合同,都有两个核心条款,一是主体条款,二是标的条款。缺少其一,合同就不能成立。一般来说,标的条款至少应当具备如下关键性内容:标的物的名称、所有权人和权利证书(如房产证书)等。
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
标的就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不规定标的,就会失去目的,失去意义。
合同标的是规定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的规定:
1、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2、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3、在买卖合同中,合同标的就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买受人希望取得的那个物品;4、在劳动合同中,合同标的就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行为;
5、在专利授权使用合同中,合同标的就是专利使用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合同书的标的指的是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