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方被羁押的离婚诉讼管辖
- 2、关押一年多了还是在看守所正常吗?
- 3、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多久?
- 4、刑事羁押期限一览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一方被羁押的离婚诉讼管辖 (一)

答法律分析:一方被羁押期间提出离婚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一方被羁押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对于夫妻一方触犯了刑事法律而被羁押的,也另一方想要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也依旧会受理。此时的管辖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提出诉讼的同时,也需要提交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不忠诚等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关押一年多了还是在看守所正常吗? (二)
答正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办理一定的审批后可以延长羁押期限。一般在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就需要将其羁押在看守所,也就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
关押一年多了还是在看守所正常吗
正常,一般在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就需要将其羁押在看守所,也就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而此时为了保障人权,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共四个月零七天)
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共五个半月零七天)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从新审查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共七个月另七天)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共九个半月零七天)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
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要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只能移送一次。
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办理一定的审批后可以延长羁押期限。未决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除了律师外不能和家属和其他人。
法院判决后,如果判有罪,判决前的羁押期限折抵服刑日期。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如果判决无罪,羁押一日赔偿一日的工资。
综上所述,虽然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要求规定是不能超过锯腿期限的,但是一般来说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时间最长规定为一年半左右,一般在遇到特殊情况下那么在办理过程中也需要较多的时间,所以有的情况羁押时间过长还是正常的。
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多久? (三)
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时候,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而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如果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就要进行羁押,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多久?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共四个月零七天)
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共五个半月零七天)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从新审查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共七个月另七天)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共九个半月零七天)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
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要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只能移送一次。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时候,需要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羁押,经过刑拘、侦查羁押、移送起诉、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审理公诉等过程,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刑事羁押期限一览 (四)
答刑事羁押期限一览如下:
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情况: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情: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定案件: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可能重刑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刑罚的,若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补充侦查: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具有前述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情形之一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改变管辖案件: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若案件经过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后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请注意,期限均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实际案件中的羁押期限可能因案情复杂、证据收集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被羁押一年了何时才判刑。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