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被工商局查到 只是罚款? 背税局捉到就坐牢? (一)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罪并非一个正式的刑法术语,而是公众对相关违法行为的一种通俗称呼。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偷税漏税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偷税罪和逃避追缴欠税罪。
偷税罪指的是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或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甚至在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拒绝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以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具体来说,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但不足百分之三十,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但未达到十万元,或者纳税人曾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再次偷税,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偷税数额一倍至五倍的罚金。
逃避追缴欠税罪则针对的是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后,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的情况。如果欠缴税款在一万元但未达到十万元,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欠缴税款一倍至五倍的罚金;若欠缴税款超过十万元,则将面临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至五倍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税务机关查到偷税漏税行为后,并不一定立即导致刑事责任的追究。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偷税数额、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同时,对于多次犯有偷税漏税行为且未经处理的纳税人,将按照累计数额进行处罚。
偷税漏税5年后被发现还会承担责任吗? (二)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5年后被发现同样也会承担责任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一般偷税漏税的追诉期是五到十年,这也是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来进行确定,只要被发现那么就会被立案追查。 一、偷税漏税5年后被发现还会承担责任吗?
偷税漏税5年后被发现只要有合法的证据也是会承担责任的。
偷税罪的追诉期为5到10年,另外,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内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偷税的手段有哪些?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用于记账的发票等原始凭证。账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互有联系的若干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用以全面、系统、序时、分类记录各项经济收支的簿籍。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其内容应用会计科目和复式记账方法,加以归类整理,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和登记的帐簿的凭证。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依照真账簿、真凭证的式样制作虚假的账簿和记账凭证,以假充真的行为,俗称“造假帐”、黑白帐;变造则是指在正规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上采用刮、擦、挖补以及化学等方法,更改或增添发票记载的有关内容,如改变填制日期、接收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行为;隐匿是指行为人将账簿、记账凭证故意隐藏起来,使税务机关难以查实计税依据的行为;擅自销毁是指在法定的保存期间内,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的行为。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是指在账簿上大量填写超出实际支出的数额以冲抵或者减少实际收入的数额,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少利润数额等行为,例如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固定资产折旧、专用基金计入成本、违规摊销等;不列、少列收入是指行为人将取得的经营收入不记入帐簿,或者只将少量收入计入账簿而将大部分收入置于账外的行为,俗称“收入不入账”,例如减少营业外收入、隐瞒投资收入等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会造成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只要被查出来那么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但此罪也是有追诉的时效,困此,在执法人员在查找案件的真相时也需要把握好时间,被判刑的期限越长所存在的时效就会越长。
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三)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公安机关先进行立案,然后在进行调查,再然后是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处理案件,最后下判决书。不过如果对人民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服气的,可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复议,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之内复议即可。
一、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立案
税务机关对受理的税务案件,都要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的意见,根据违章情况确定查处办法。
1、对违章事实比较清楚、情节轻微、数额较小、不需要组织调查即可定性的税务案件,可不立案。
2、对违章行为比较严重、情节恶劣、案情复杂、数额较大、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需要组织调查处理的税务案件,均应立案。具体立案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3、对需要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由主管税务机关的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员提出税务案件立案报告,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立案调查。
(二)、调查
立案后,办案税务机关应组成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1、调查时,应找知情人或被查处对象了解案情况及有关线索;根据需要,查阅与被查处对象有关的帐簿、报表、票证等纳税资料,检查其商品、货物和资金往来情况,收集违章证据和有关资料。
2、调查机关和调查人员应将认定的事实同被查处对象见面,认真听取其申辩,然后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立案依据、违章事实、问题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查处对象的基本情况、态度和对其处理意见及其依据,以及调查机关(组)名称、调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等。
3、案件查清后,应报经领导批准,转入定性处理。
(三)、处理
1、对一切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都应按照《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都应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议。
(1)在做出处理决定或审查结论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审理。
(2)审理人员应仔细审阅所有案件材料,如发现案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手续不全等情况,应让调查人员予以增补。
(3)审理结束后,审理人员应签署审理意见或写出审理报告,说明调查人员对案件的事实是否调查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等,连同调查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请领导审查决定。
2、对被查处对象主动交待的税务违章问题,可根据其书面交待的违章事实进行处理。如核实后发现交代不实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被查处对象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凿的税务案件,可定案处理。对已定性的税务案件,即可按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税务违章处理通知书》,书面通知违章者执行,并注明有关复议事项。但在处理临时经营或其他异地经营者的违章行为时,对无法履行书面手续的,可不办理书面处理通知。
(2)违章者接收《税务违章处理通知书》应有签收手续。违章者为单位的,应由其负责人或其他主管人员在通知书的回单上签名和写明收件时间,并加盖违章单位的公章;违章者为个人的,应由其本人或其同住成年亲属在通知书的回单上签名、盖章、押印和写明收件时间。
(3)由邮局寄递《税务违章处理通知书》的,违章者应将通知书的回单寄(送)给发出的税务机关。
(4)对超过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而未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税务机关应填写催缴《税款(滞纳金、罚款)通知书》,书面通知其限期执行。
(5)对违章者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县(市)(含县、市,下同)税务机关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入库。
②吊销其税务登记证、收回有关税务票证,限期缴纳。
③书面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停止其营业,限期缴纳。
④对临时经营者,经县(市)税务局长批准,可按规定扣留纳税人的部分货物,限期缴纳;对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市)税务局长批准,可将所扣留的货物变价抵缴其应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⑤采取上述1.2.3.4项措施无效时,可书面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对税务违章情节达到检察机关受理偷税、抗税案件立案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应由县(市)税务机关填写《税务案件移送书》,连同案件的有关材料,书面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5、对冲击税务机关,以暴力威胁或围攻、殴打、侮辱税务人员的案件,应由县(市)税务机关填写《税务案件移送书》,书面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处理。如情况紧急时,可先报案,后补办书面移送手续。
6、对不立案的税务案件,由主办税务人员查清事实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处理;对不属于本级处理权限的,应书面报请上级税务机关处理。处理不立案的税务案件,也应作简要记载和保存有关资料。
7、对临时经营或其他异地经营者违反税收法规需要补税、加收滞纳金或罚款的,在时间紧事先不能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可由主管税务机关的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员直接决定处理,事后应补办报批或备案手续。
8、对属于举报失实的案件,应予销案,必要时还应通知被查处对象及举报者。
(四)、复议
1、违章者同税务机关在税务违章处理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首先按照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执行,然后在《税务违章处理通知书》寄(送)达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者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或对答复不服的,申诉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章者未按原处理决定执行或逾期申请复议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2、《税务违章处理通知书》寄(送)达之日的确定:通知书由邮局寄递的,其寄达之日为违章单位接收通知书的人员或违章者个人、违章者个人的同住成年亲属在寄递通知书的挂号信回执上签收的时间;由税务机关派人送交的,其送达之日为违章单位接收通知书的人员或违章者个人、违章者个人的同住成年亲属在通知书回单上签收的时间。
任何案件不管小案件还是大案件,在中国都是要走法律程序的。纳税是光荣的,因为只有收入高的人才会进行纳税,收入低的人是不需要纳税的,并且有纳税记录,无论是贷款还是还是办理信用卡都非常的简单,所以纳税可以帮助大家很多。
偷税漏税如果被税务局查到会有什么后果 (四)
贡献者回答偷税漏税如果被税务局查到会有这些后果:第一次被抓到的,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会被判刑;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没有补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关于偷税漏税如果被税务局查到会有什么后果的问题,下面就由我来告诉大家。
一、偷税漏税如果被税务局查到会有什么后果
1、偷税漏税如果被税务局查到会有这些后果:第一次被抓到的,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会被判刑;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没有补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举报偷税漏税需要哪些东西
举报偷税漏税一般需要公司企业的帐务凭据、纳税表单、合同协议或者其它的偷税漏税记录等,偷税漏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民在发现偷税漏税行为后,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或者税务机关进行举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三、偷税行为有哪些
1、伪造、变造帐簿、记帐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
2、私设“小金库”,建立帐外帐。
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
5、销毁、隐匿帐簿,瞒天过海。
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
7、虚假纳税申报。
8、以种种借口骗取减免税来偷税。
通过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偷税漏税如果被税务局查到会有这些后果:第一次被抓到的,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会被判刑;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没有补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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