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紧急避险作为一种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更大损失而采取的行为,留下了许多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彰显了人类在危难时刻的智慧与勇气,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启示。从新疆乌什县7.1级地震后迅速排查危房隐患,成功转移受威胁群众,到浙江丽水应急管理员夜巡国道在建工地,敏锐发现山洪灾害风险,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转移,每一个紧急避险的成功案例都是对生命尊重的体现,也是对社会秩序的有力维护。
紧急避险的经典案例有哪些? (一)

贡献者回答紧急避险的经典案例如下所示:
1990年5月5日,某市公交车司机孙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常拐弯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李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违章迎面驶来,眼看一场惨重的车祸就要发生,孙某见状眼疾手快忙转动方向盘,往右一拐,驶入人行道,车祸是避免了,却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郭某撞伤。
郭某经过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元。事后,郭某找到市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公交公司则认为,损害是由李某违章驾驶一手造成的,责任在于李某。
而李某则称,自己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应由交通法规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对郭某的损失不负责任。三方争执不下,郭某诉至法院。
案件最终结果:
本案中孙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孙某驾车驶入人行道是在情况紧急、马上就要发生车祸的情势下,迫不得已而实施的,而且以撞伤郭某的较小损害来避免了一起两车相撞、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此,孙某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本案的责任由出租车司机李某一人来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的规定,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李某是引起险情的人,当然应由李某来承担郭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内容参考:
紧急避险的经典案例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如下:
一名寡妇因偷窃了一块面包而被控有罪。被告犯罪时身无分文,所领的救济也没有了,与其两岁的婴儿都连续36小时没有吃任何食物。
法院认为“悲惨与饥饿,可能降低一般人的自由意思,而降低某种程度的善恶观念。自本案被告的所为,并未表现出自由与故意的恶意,从而判决无罪”。“良好组织的社会中,特殊家庭的母亲竟然不得不犯罪而获取面包,此种事实的存在,诚属遗憾。
介绍
紧急避险是刑法中规定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一种情形。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采取紧急避险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危险。即实施紧急避险的目的是正当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
男女被迫发生关系,双方均非自愿,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定罪? (三)
贡献者回答男女双方被迫发生关系,双方均非自愿,在法律上不构成强奸罪,属于紧急避险。下面举一个根据现实改变的案例说明一下:
某天晚上,张三和女同事小美正在公司加班,劫匪持刀进入公司实施抢劫,抢劫完成后,劫匪觉得不过瘾,便要求张三和小美当面发生性关系,给自己取乐,张三和小美均拒绝发生性关系。劫匪持刀威胁,如果两人不当面发生性关系,便将两人杀害。张三和女同事小美,被迫当着劫匪的面发生了性关系。
在这个案子中,张三和同事小美属于被迫发生性关系,那么张三是否构成强奸罪?在这个案中,张三被劫匪劫持,已经失去了自由(包括身体和意志),如果张三拒不服从(拒绝与小美发生关系),张三会遇到生命危险,因此张三的行为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属于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
案中小美作为女性受害者,受到了侵犯,那么侵犯者是谁?劫匪利用刀具强迫张三和小美发生性关系,此时张三是劫匪的犯罪工具,在行为上违背了小美的意愿,达成强行发生关系的目的,因此侵犯小美的是劫匪,劫匪属于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侵犯小美的施暴者是劫匪而非张三。
如果张三和小美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劫匪要求张三停止,张三没有停止性关系过程,那么张三就可能涉嫌强奸罪了。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作了明文规定。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紧急避险简单例子 (四)
贡献者回答1. 被告刘某,女性,29岁,担任县委共青团干部。
2. 某夏季夜晚,8点刘某骑自行车回家,途径一小树林时被赵某持刀拦截,企图进行不法行为。
3. 刘某机智地使用自行车气筒击打赵某,致其昏迷,随后逃离现场,来到一个村庄,因天色已晚,不得不向一位善良的老太太借宿。
4. 老太太热情地安排刘某与自己女儿同住一炕。
5. 晚上10点左右,刘某因受惊吓难以入睡,突然听到敲门声。老太太开门后,发现是其儿子赵某满头血迹,赵某声称被一名女子击打,并描述了该女子的特征。
6. 老太太指出,10点钟时有个女子借宿在她家,赵某特征的描述与刘某相符。
7. 赵某悄悄进入房间,企图杀害刘某。刘某听到母子二人的对话后,机智地与赵某的妹妹交换了睡觉的位置。
8. 赵某误将刘某的替换者,即自己的妹妹杀害,并与母亲一起将尸体抬出房间掩埋。趁机刘某逃离了现场。
问题: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
解析:此案例为真实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通常从“期待可能性”的理论出发进行理解。需要详细分析案例中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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