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我驾驶着汽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心情原本十分舒畅。突然,从路边窜出一只小狗,它的眼中满是惊恐和慌乱。我猛地踩下刹车,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小狗被狠狠地撞了出去,躺在路上动弹不得。我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悲痛和慌乱,赶紧下车查看情况,但现实却无比残酷,那只无辜的小狗已经没有了气息。

开车给狗撞死了。 (一)

开车给狗撞死了。

最佳答案1、不用担心,这个不属于肇事逃逸;

2、但是,如果狗的主人找到你,会要赔偿损失。

3、《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3条明确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5、你这个事故没有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只是压死了一条狗,不是撞死了人,更不构成肇事逃逸,也不会追究你刑事责任,最多是民事赔偿。

狗被车撞死了肇事人要负责任吗 (二)

最佳答案一、狗被车撞死了肇事人要负责任吗

1、开车撞死狗肇事人是否需要赔偿,视情况而定:

(1)车主无过错,饲养人管理不当,比如让狗自己跑到马路上、或不栓狗链,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而致狗伤亡的,属于饲养人的全责,车主无需进行任何赔偿;

(2)车主存在过错行为,饲养人也存在上述过错的,此时需要根据路况等各方面进行判定双方责任承担比例;

(3)饲养人已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车祸全责归属于车主的,撞死宠物犬的车主就应该按财产价值给与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拒不赔偿应该怎么办

交通肇事拒不赔偿处理情况如下:

1、可以先由交警部门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车撞到狗走了算肇事逃逸吗 (三)

最佳答案要想知道“车撞死狗”离开现场算不算肇事逃逸,首先要搞清“车撞狗”算不算交通事故?这看似一个简单的问题,却很难在法律上找到具体的依据,也就导致各地交警部门理解定性不同,处理方式不同。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之争,主要是涉及到是否适用交通法规问题。

一、“车撞死狗”算不算交通事故?各执一词!

只有在“车撞死狗”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开车人驾车离开现场才属于肇事逃逸。如果不是交通事故,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开车人驾车离开就不属于肇事逃逸。

1.“车撞狗”属于交通事故的说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5、“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个条款理解,只要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素的,就是交通事故:(1)事故的主体为车辆(含机动和非机动车);(2)事故的发生空间是在道路上(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事故的发生是因是当事人的过错或者意外;(4)事故造成的后果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撞狗”中,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与动物相撞后,一般会造成动物死伤、车辆受损,狗作为主人的个人财产,被撞伤或者撞死也属于财产损失。所以,车辆在道路上将狗撞伤或撞死,造成狗的主人的财产损失,无论是过错或者意外,符合交通事故的要素,应属“交通事故”。

2、“车撞狗”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畜力车)、行人、乘车人等如何通行进行了规定,但没有对动物通行进行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要求像狗一样的动物应当圈养、拴养,狗没有单独的“路权”,狗跟主人上路,就像主人身上的衣服,所以车辆没有必要遇到狗让行。因此,不管狗是否有证,其在道路上行走就是“违章”,车辆在正常行驶中撞到狗,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调整的范畴,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

二、有些省市对此专门进行了明确

因为存在上述争议,也就难免在发生类似事故时出现推诿现象。为此,有的省市对此专门进行了明确。如青岛市交警部门出台《关于处理车辆与犬交通事故的意见》,规定:车辆与犬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轧、刮擦,造成犬受伤或者死亡的案件属于交通事故。大队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携犬外出的人或者犬的所有人是事故的当事人。 驾驶人的过错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犬的当事人的过错适用《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并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而云南省的规定,是有区别的对待,牵拉、牵引的宠物、牲畜在道路上因车辆致伤或者死亡的属于交通事故,没有看护、牵拉、牵引的发生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牵拉、牵引的宠物、牲畜在道路上因车辆致伤或者死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无人看护、牵拉、牵引的宠物、牲畜,在道路上被车辆致伤或者致死引起纠纷的,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处理。

三、遇到“车撞死狗”事件时的处理方法有的网友可能就问了,我怎么知道我们当地是如何规定的呀?不知道不要紧,可以咨询交警部门,简单地说哪天你开车看到路边的交警清闲,停下来问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不知道,在发生“车撞狗、车轧猪”时,首先要选择报警,听从交警的指挥,发生事故后擅自离开现场肯定是不对的。

1、如果属于交通事故,报警时交警会明确告知,出警调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也不会出警,会告诉当事人到当地派出所解决。

3、有时交警会查看现场后再确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四、案例:浙江一辆面包车去送奶时,一条宠物狗突然从路边跑出,“我听见轮胎响了一下,也知道撞到了东西。”尽管如此,司机并未立即停车查看,而是选择继续行驶。驶出两公里后,心里不踏实的他停车下来检查,发现车身没有血迹,后面也没见小狗主人追上来,便以为没事儿接着开车去送奶。当天中午,他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宠物狗,小狗当场死亡,让他去中队接受处理。面对交警询问和监控视频,司机承认当时确实感觉自己撞到了小狗。除了赔偿小狗主人一笔钱,他还接到交警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15年8月20日8点05分,在某学院附近路段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他被交警顶格处罚2000元,扣12分。12分被扣光了,无法继续开车,现在司机只好骑着电瓶车一趟趟送牛奶。

结束语:出现这种情况时,驾驶人不要慌乱,特别不能擅自离开现场,如果属于交通事故,你“逃逸”后可能责任全算到你身上,罚款扣分的就得不偿失了。对于这种事故,一般会判定狗的主人因疏于管理,在道路上乱窜为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你的车辆有损失,你还可以要求狗的主人进行赔偿。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且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双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切不成大动干戈!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车主撞死小狗后推倒狗主致其死亡判几年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协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