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死老鼠案

案件背景与起因
兴宁“死老鼠”团伙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以廖远胜(绰号“死老鼠”)和廖远锋(绰号“锋里”)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广东省兴宁市龙田镇地区横行霸道,以残忍的手段进行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纠集团伙成员,通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手段树立恶名,并逐渐向兴宁城区扩张势力,形成了一个以其兄弟二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渗透行业与非法控制
2004年后,该犯罪组织开始向各个行业渗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通过非法手段实现对各行业的控制,称霸一方。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案件侦破与审判
专案组的成立与行动
2019年3月,梅州市公安局从一起寻衅滋事案中发现了廖远胜等人涉嫌黑恶势力的线索,随即成立了“2·15”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经过各警种的紧密协作和深度经营,接连发起多次收网行动,共抓获团伙成员59名,成功破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案件53宗。
巨额涉案资产与宣判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梅州市公安局查封、冻结、扣押了涉案现金高达3000万余元,以及房产51套等资产,总涉案金额约为1.8亿元人民币。2020年11月27日,梅县区法院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廖远胜、廖远锋等27人涉黑案作出了公开宣判。主犯廖远胜、廖远锋因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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