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静的山东某村庄,一件令人惊心动魄的事件打破了往日的平静。一只凶猛的散养藏獒突然出现在村庄中,引发了村民们的极度恐慌。藏獒体型庞大,性情凶猛,攻击性强,随时可能对村民构成生命威胁。为了保护村民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做出了果断决定。他们持冲锋枪,对这只失控的藏獒进行了击毙处理。这一决定背后,是民警对公共安全的高度负责和对村民生命安全的深切关怀。
- 1、山东一村庄惊现散养藏獒,民警为何要持冲锋枪将其残忍击毙?
- 2、东营一村庄出现散养藏獒,民警持冲锋枪击毙!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
- 3、杀狗犯罪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山东一村庄惊现散养藏獒,民警为何要持冲锋枪将其残忍击毙? (一)

答当然得击毙,这是一条流浪藏獒,已经咬死了其他狗狗,保不齐还会做出伤害人的行为,那为了保证村民的人身安全,自然是要先以防万一的。藏獒不同于一般狗狗,它的杀害力可是极其高的,而且性情不稳定容易伤害到人,如果真因为藏獒的原因咬死了村民,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呢?在人与动物之间,肯定是要先以保护人为准,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伤害动物反过来被动物伤害的时候,别人都会选择击毙动物呢。
事件梳理:山东东营一村庄有村民发现自己家的狗被咬死了,寻找好久才得知是村里来了只藏獒咬死了狗狗,藏獒还在村内到处晃悠,害怕发生意外就报警,民警到现场后观察了藏獒,发现其情绪很不稳定,就拿出准备好的冲锋枪将其击毙。藏獒被击毙后被民警处理掉了,村里这才消停了下来,因为有藏獒到这里,村民们都不敢外出只能关紧大门等藏獒被处理掉,可见这只流浪藏獒对村民还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的。倘若没有民警来处理这只流浪藏獒的话,村民就真的人心惶惶了。
01、藏獒容易伤人藏獒一直以来都有一个非常忠诚的标签,说是藏獒一辈子只接受一个主人,除了主人以外都是敌人,除非主人不让咬,否则藏獒就极其容易攻击别人。你说它非常忠诚吧,它的确算是,毕竟只听从自己主人的话,在主人面前很温顺听话,但如果藏獒没有主人的话,它很有可能看到什么东西就去攻击,人或其他动物都不会是它的对手,甚至有时候有主人了也容易发生攻击主人的事。所以都有规定市民是不可以养藏獒的,更不可以偷偷养,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处罚。
02、藏獒极其容易咬死人藏獒的牙齿咬合力非常强,一个成年人不小心被藏獒咬到的话就很难挣脱,甚至还会被活活咬死,所以藏獒也是非常危险的动物之一。特别是成年的那种散养藏獒,它领域意识很强,也容易情绪不稳定,看到什么都会有扑上去的可能,如果你是孤身一人遇到了藏獒并且激怒了它,你的下场就不会太好了。
所以民警对于这种流浪藏獒必须做出行动才行,倘若把它当成一般小狗狗来对待,怕是出了事也没人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了。
东营一村庄出现散养藏獒,民警持冲锋枪击毙!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 (二)
答东营一村庄出现散养藏獒,民警持冲锋枪当场击毙!笔者认为,民警这么做肯定是正确的……
藏獒属于凶猛犬只,且体型非常庞大,攻击性强,领地意识也极强,随时有可能攻击靠近它的人群。另外,从攻击力度方面出发,藏獒的攻击力不容小觑,足可对一名成年人的生命构成威胁,所以击毙是正确的。
东营惊现流浪藏獒,民警紧急追踪2021年1月6日,有媒体报道一则令人揪心的惊险视频。视频画面中,一只非常凶猛的成年藏獒肆无忌惮地在村落里横行,随后被民警追踪并击毙。
据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李鹊镇派出所副所长王安元介绍。事发当天,警方接到村民报警,在李鹊镇前大张村,村民发现一只流浪藏獒,引起了该村村民的恐慌。
接警后,警方立即出动,紧急追踪藏獒的位置。很快,在东营广饶李鹊镇西大张村的一个丁字路口,民警发现了这只凶恶的藏獒……
追踪到藏獒以后,民警发现,这只藏獒身长约120公分,高约80公分,体重大约50公斤,非常凶猛。
试想一下,一个成年人的正常体重也100多斤,瘦弱一点的女性还没这么重。就这样一只藏獒,满副牙口,是绝对具备咬死人的隐患的。
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民警立即驾车紧密追踪该藏獒的活动轨迹,同时联系周边村民,试图寻找这只藏獒的主人;可惜并未找到。由于藏獒没有佩戴狗牌,狗主人的身份一时之间更加难以确认。
正在民警严密监控期间,凶险的一幕发生了,村里一只比熊犬靠近藏獒时,藏獒迅速攻击这只比熊犬,并当场将比熊犬咬死。凶残的藏獒令在场民警不寒而栗。
鉴于这只藏獒的攻击性极强,且没有佩戴狗牌,民警认为事态非常严重,如果被它伤了村里人,后果不堪设想。而且现在没有工具可以制服它,拖得越久就越多一分危险。
为了消除村民的恐慌,民警一面劝阻村民回家关上门,暂时都不要外出,防止被藏獒攻击;一面立即与县级警局取得联系,请求上级增派专门力量携带枪械至现场支援。
最终,县公安局的增援力量赶到,并携带一支微型冲锋枪将藏獒击毙。
笔者观点:击毙藏獒,有效降低了人员伤亡!……另外,藏獒主人有必要寻找并问责!
虽然本村人都知道来了一只流浪藏獒不敢开门出去。但是,如果未找到藏獒主人之前,突然有不知情的陌生人来到该村,恰巧碰上藏獒被攻击了怎么办?
亦或者民警迟迟不请求县公安局的增援力量,藏獒跑到别的村行凶怎么办?攻击其他路人怎么办?由此可见,危险无处不在。
所以,必须快刀斩乱麻,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其击毙,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藏獒主人是谁?
笔者认为,藏獒是凶猛型犬只,即便在农村饲养,也必须用狗链锁在自己家里喂养。这只藏獒之所以能在村落里流浪横行,其主人的不规范养犬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有的养狗人就是这样,嘴上说着爱狗爱小动物,实则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到头来不仅害人害己,还害了自己的狗。
针对这类不负责任的养犬人,有必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要求其支付这次击毙藏獒的全部费用。
杀狗犯罪吗 (三)
答杀狗犯罪吗
理论上不犯罪,
但是看怎么杀,在什么地方杀。中国现行没有小动物保护法,所以理论上怎么杀怎么折磨都可以。
但是在公共场合杀狗,比如当街杀狗,在饭店里面杀狗都是违法的。是触犯治安处罚法,具体哪条忘了,不过是可以拘留、罚款、停业整顿的。
中国法律是禁止当街杀狗的。
如果你看过当街现杀活狗,那种残忍场面你永远忘不了,狗从袋子里面出来还在摇尾巴。够被架起来,然后钩子直接钩在嘴上。放血扒皮,最后在挣扎和痛苦中死去。
从道德角度上讲,杀猪狗羊等牲畜,都要先打死再杀,不让他们再痛苦中死去。
杀狗算犯法吗
要看狗的市场价值和杀死的是谁家的狗,一般杀死自家的狗是不会涉嫌违法犯罪,如果是未经他人许可,杀死他人家的狗,价值在5000元的,会涉嫌故意毁坏财工罪,不足5000元的,要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狗犯不犯法
理论上不犯罪,
但是看怎么杀,在什么地方杀。中国现行没有小动物保护法,所以理论上怎么杀怎么折磨都可以。
但是在公共场合杀狗,比如当街杀狗,在饭店里面杀狗都是违法的。是触犯治安处罚法,具体哪条忘了,不过是可以拘留、罚款、停业整顿的。
中国法律是禁止当街杀狗的。
如果你看过当街现杀活狗,那种残忍场面你永远忘不了,狗从袋子里面出来还在摇尾巴。够被架起来,然后钩子直接钩在嘴上。放血扒皮,最后在挣扎和痛苦中死去。
从道德角度上讲,杀猪狗羊等牲畜,都要先打死再杀,不让他们再痛苦中死去。
杀别人的狗狗不犯法吗
一般是民事侵权,如果狗的价值太高又陪不起,那就是故意损坏财产罪
杀狗犯罪吗?杀猫呢?
第十二条 对动物不得任意宰杀。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为肉用、皮毛用,或喂饲其他动物之经济利用目的者。 二、为科学应用目的者。 三、为控制动物群体疾病或品种改良之目的者。 四、为控制经济动物数量过賸,并经主管机关许可者。 五、为解除动物伤病之痛苦者。 六、为避免危害人类生命、身体、健康、自由、财产或公共安全者。 七、收容于动物收容处所或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指定之场所,经通知或公告逾七日而无人认领、认养或无适当之处置者。 八、其他依本法规定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事由者。 宠物不得因前项第一款之情事被宰杀。中央主管机关得公告禁止宰杀前项第一款之动物。 Do you know 动物是无辜的 如果太过分 告了他!
杀狗到底犯不犯法。
分情况
你宰杀自养或者其他人用于食用的肉狗属于正常的经济行为,不会犯法
但是你杀了别人宠物狗或者拿来显摆的狗,无论你出于什么目的,都会被认定为损坏公私财物罪,因而判刑,至于要不要坐牢,那就看涉案金额,好像杀藏獒之类的贵家伙,你没钱私了,那就准备进去吃两年牢饭吧
杀狗犯法吗?
不犯法啊,狗又不是人,宠物狗没杀头,也不好吃,疗效也差,宠物狗是现代才流行的,无聊的人养的玩的,以前养的狗都是看门,狩猎用的,狗肉也是一味中药,大补的,挺好啊!
为什么在中国杀狗狗不犯法,在美国杀狗却要按谋杀罪处理?
你要知道在美国攻击过人的狗都要被处死的。
杀狗也不是谋杀罪,而是虐待动物的罪名。
杀狗犯法吗?
自己家的就没事 偷别人家他们不会报警 你最多会被打残或者直接打死你。
中国法律中杀狗吃狗肉犯法吗
吃狗肉在中国的普遍程度,从以下一例中可窥全豹:当《食品安全法》通过的时候,受到该法禁止的食品之中,有一种是野生动物,仅此一种食品,在中国民间当时就已经有大量人在食用。而且最近20年中国不断发生恶性扑食野生动物事件,见诸世界各大媒体,并引发了一场有关《食品安全法》的大讨论。看了大量的类似报道,美国人欧洲人一定会想为什么中国人允许公民吃狗肉。
据我一个去过中国的大学老师讲,中国法律之所以不吃狗肉,是因为“中国人民有选择食品的自由”。
公元前203年前,在郦食其和刘邦的谈话中便指出:民以食为天 。见《汉书.郦食其传》。《汉书》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文献之一,“民以食为天”闪烁著自由生存和人权思想的光芒:
西汉的司马迁在《史记·郦生陆贾 列传》中写道:“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唐代的司马贞作《史记》的 “索隐”时,注明是出自管子的话。管仲曾 说:“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 之天者,斯可矣。”
民以食为天的观念如 此源远流长,反映了中国几千年文明史 和农业关系至为密切,粮食至关重要。人 们对于吃的重要性的认识始终贯穿于中 国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
民以食为天的 观念,可以说是中国饮食文化观念中最 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
没吃怎么能生存?没吃怎么能谈人权、民主、自由? 虽然今天中国已经是人民 *** 了,但是出于对生存的天然防备心理,中国法律坚决保证人民自由选择食品权利。 允许吃狗肉固然会让很多喜欢养宠物人的有意见,但是剥夺人民有选择食品的自由更让人恐怖。
也就是说,中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选择食品的自由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
中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保护个人隐私、私人财产和选择食品的自由权利的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人都选择食品的自由,此项权利不得侵犯”。在其他国家,有人吃狗肉,你可以去法院控告,但是在中国,你有权吃狗肉,任何人不得侵犯。
在此我插一段小故事:一名原籍韩国的中国人在得知美国正在建立所有的被饿致死的欧洲人的详细档案时感到奇怪:大街上有大量的流浪狗,这些饿死的人怎么会没食物呢?后来他发现,古代欧洲人民也是合法吃狗肉的,但在****教上台之后,首先搞养宠物狗,然后说“狗是人类的最好的朋友”,以致欧洲人最后只能束口待毙了。他由此坚信失去选择食品的自由权利是人类的悲剧之一。他家里有好几条狗,他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吃狗肉。但是你应该知道,吃狗肉不是一种习惯,吃狗肉是一种权利。” 曾经有一个中国女孩听到美国2、30年代中大饥荒事情,她几乎不相信谁会放任街头大量的流浪狗在大街上,不去拿作食物,而被活活饿死。因为在中国,人有权食用流浪狗,事后不必承担后果。所以,没听说中国发生过强制人向狗下跪的案件。 例如,如果一个中国的农民土地被征用了,他们无其他谋生手段,这时候他们可以养殖食用狗出售,,他们至少还可以通过为其他人出售食物,而自己也得到食物的方式生存。中国权利法案保证了中国人民,尤其是穷人的权利,使他们不至于落到某些国家的农民和城市贫民因缺少食物而饿死的悲惨境地。 那么,对这种代价低廉、极有意义的自由和权利,中国人在受西方人士的疯狂诋毁的代价之后,为什么至今没有放弃呢?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千年多年来智者的理论:民以食为天。所以, *** 只能通过再三呼吁为吃狗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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