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内,一场涉及多个被告人的刑事开庭流程即将展开。庭审开始前,书记员仔细核对并报告了所有出庭人员的信息,包括公诉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并逐一询问了各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强制措施情况及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等,为接下来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奠定了基础。
多个被告人的刑事开庭流程有哪些 (一)

优质回答多名被告的刑事开庭流程,首先需要做提前准备,然后是开庭审理,最后是进行审判的阶段,如果不服判决结果的还可以提起上诉。作为被告,在收到*发来的传票以后,需要准备好答辩状,以及收集好相关的证据,为开庭时的辩论做准备。
一、 多个被告人的刑事开庭流程有哪些
刑事审判流程一般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这三大步骤,开庭审理中又分为: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法庭调查阶段一般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与确认,这个时候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在我国法庭审判是由合议庭的审判长来主持的,详细审判流程如下:
1、 开庭,开庭审理前,由*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确认参与人员是否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
2、 法庭调查阶段,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分别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申请新证、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3、 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
4、 法庭调解阶段,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没有附带刑事诉讼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权利进行最后陈述。
5、 评议、宣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最后宣判,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形式。
二、刑事审判中对坦白的不同理解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坦白发生在哪个阶段才能成立。首先,坦白不可能允许*、检察、*三个阶段都存在,如此也就失去了刑事法的严肃性。第一个阶段即*阶段没有问题,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否也构成坦白,在司法实践中是存有争议的。
2、坦白的应是主要的犯罪事实,如果交代的仅是次要的犯罪事实,而隐藏的事实更重且又被查明了的,已经交代的部分一般也不成立坦白。
3、坦白与刑讯*供下的口供关系问题。由于刑讯*供而招供的,依照刑法规定看,是属于非法证据,本身应予排除,该口供本身没有作为证据的资格,因此,此种情况下的被*供述无法成立坦白。
4、坦白笔录、坦白材料的制作问题,这对被追诉的犯罪行为人而言,是个技术问题。能够制作“坦白笔录”的,无疑会有助于犯罪行为人,进入后两个阶段后,该份“坦白笔录”会有积极的作用。
三、 刑事审判的意义
刑事审判的意义在现代法治社会,刑事审判具有维护追诉正当性、保护被告人不受错误追究、保障辩护权等多方面的意义。
a) 审判具有维护追诉正当性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承担追诉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这种追诉必须具有正当性,即依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进行。然而,追诉行为本身极具攻击性,易偏离法律程序而侵犯公民权利,从而破坏法律秩序。*通过审判,排除非法证据,能够起到纠正与遏止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违法行为、维护追诉行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作用,从而维*治。
b) 审判具有保护被告人不受错误追究的意义。检察机关、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指控,只是提出罪与刑的请求。*通过审理,对检察机关以及自诉人的指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就可以实现定罪量刑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冤枉无辜。
c) 审判具有保障辩护权实现的意义。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审判为辩护权的行使提供了平台。只有通过审判,才能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使其获得公正的对待,也才能体现刑事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情况是属于案件比较简单的,那么一般开庭的时间不需要等很久,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比如说有多个被告人,那么需要等法庭调查清楚了以后才会进行开庭。但开庭的整个流程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正常的庭前准备到开庭审理,到最后的判决。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 (二)
优质回答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如下:
1、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
2、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公诉人询问被告人。
3、举证质证: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
4、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
5、被告人最后陈述
6、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
7、宣判
8、释法、法庭教育:
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
开庭时需注意的事项:
1、遵守法庭纪律。不得鼓掌、喧哗、拨打或接听电话,也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传播庭审情况。
2、尊重法庭礼仪。
3、遵守法庭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法庭宣判等环节。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的。在庭审现场要遵守相应的程序,按照合法有效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不要干扰法官的断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具体有哪些 (三)
优质回答程序为:
(一)庭前准备。
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