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初次颁布与早期修正
- 二、全面修订与核心制度确立
- 三、征收制度完善与权益保障
- 四、新时代背景下的进一步革新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土地法修改日期

一、初次颁布与早期修正
初次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8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全面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正式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早期修正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该法也经历了多次调整。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此次修改增添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等内容,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扫清了法律障碍,拉开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序幕。
二、全面修订与核心制度确立
全面修订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此次修订首次以“立法”形式确定了土地基本国策,并确立了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为我国的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征收制度完善与权益保障
征收制度调整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征收问题日益凸显。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重要调整。将原来的“征用”修改为“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更加注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利益的深切关怀。
四、新时代背景下的进一步革新
新时代土地法修改
近年来,面对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再次迈出新步伐。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此次修改确立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征收制度,合理划分了中央与地方土地审批权限,
最新土地管理法是哪年修订 (一)
最佳答案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的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共八章87条:
第一章共8条,阐明立法目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基本国策。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等。
第二章6条(9-14条)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对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和承包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进行规定。尤其是农村的“三地三权”的规定,为农村土地改革作出法律规定,对农民的权益作出法律保障。
第三章15条(15-29)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法律规定。其中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办法、原则,建立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第四章14条(30-43)对耕地保护进行法律规定。主要规定内容有: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国家鼓励土地整理等。
第五章23条(44-66)对建设用地进行法律规定。规定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同时规定了土地征收的情形,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规定土地征收的程序、审批权限、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章7条(67-73)对监督检查进行法律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程序、措施、权限、处置方式。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11条(74-84)明确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3条(85-87)明确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规定:在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土地法颁布时间 修正了几次 (二)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最初于1986年6月25日颁布,至今共修正了两次。具体修正情况如下:
第一次修正: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第二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修改过几次 (三)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共修改过3次.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其后共修改过两次:第一次是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进行了修正;第二次是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土地法修改。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协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