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裁定书与判决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文书,它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和角色。民事裁定书主要用于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比如处理管辖权异议、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等事项。而判决书则是针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它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

民事裁定书与判决书的区别?

民事裁定书与判决书的区别?

最佳答案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1、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书,而可以有数个裁定书。判决书即最后案件结果的判决书,但也有是以裁定书结案的。例如原告自愿撤诉,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以裁定书结案的。

2、判决书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书既可解决实体问题,也可解决程序问题。判决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而裁定书可以以口头形式下发。

3、不服判决书和裁定书可诉 ,但是判决书皆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5天。而裁定书除了部分可,上诉外,其余均不可上诉,上诉期限为10天。例如立案不予受理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裁定书,驳回起诉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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