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正。]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 管制

第三节 拘役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 死刑

第六节 罚金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二节 累犯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五节 缓刑

第六节 减刑

第七节 假释

第八节 时效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发邮箱给我,我给你发全文,字数有限制在这发不上去

刑法369条全文 (二)

贡献者回答刑法369条全文内容为: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弟一百三十一条全文 (三)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2009版,含刑法修正案七) (已修订)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009-02-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内容:【重大飞行事故罪】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

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有

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

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

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

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

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

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

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三十一条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

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

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

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

,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

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

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

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

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

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

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

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

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

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

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

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

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

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刑法全文盗窃罪的规定有哪些 (四)

贡献者回答我国《刑法》中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百九十六条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及盗窃罪,其中恶意透支行为被明确界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在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情况。此外,使用伪造、作废或他人信用卡,以及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行为,均依照此条款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则详细规定了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同样依据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条款进行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指出,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或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同时窃取财物,则依据盗窃罪条款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盗窃公私财物,无论数额大小或情节轻重,都将受到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具体量刑依据盗窃财物的数额和性质而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电凶器、扒窃,或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法律条款旨在确保社会财产安全,维护法律尊严,打击盗窃行为。

中国刑法全文关于传销案 (五)

贡献者回答根据中国刑法,对于传销活动,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其中,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体内容为,如果有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义,要求加入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获取加入资格,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层级结构,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收益,这种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相应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传销不仅受到法律严格禁止,而且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发布的《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在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之后,如果有人继续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情节严重,则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处罚。若同时触犯其他犯罪,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

禁止传销条例同样规定了对传销行为的处罚措施。条例第七条对传销行为进行了定义。第二十四条则规定了对参与传销的不同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组织策划传销者将面临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或胁迫他人参与传销者,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0万至5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者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能被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还发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其中第七十八条指出,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如果传销活动涉及人数超过三十人且层级达到三级,则应对组织者和领导者进行立案追诉。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刑法全文的信息,欢迎点击协律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