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受贿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定。根据受贿数额的大小及情节的严重程度,量刑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受贿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而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处罚。这一标准的实施,旨在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法院对于受贿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一)

答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参照贪污罪处罚。且索贿的从重处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情节的的认定:受贿数额3万~2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1万~3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八)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300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10万~20万,具有八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300万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150万到300万的,具有八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涉嫌诈骗5000万人民币,法院该怎么判刑? (二)
答该案件由中级法院受理,诈骗涉及金额5000万人民币涉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广西玉林警方侦破特大集资诈骗案 涉案逾5000万元
新华社南宁5月6日电(记者唐荣桂)记者从广西玉林市公安局了解到,玉林警方近日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的特大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冻结、缴获涉案资金700多万元,查封涉案房产1套。
据介绍,今年3月下旬,陆续有500多名群众到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警称:他们被环联投资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以买卖外汇涨跌为名诈骗,每人被骗14000元。
玉林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3月31日,警方在上海浦东机场成功抓获3名企图出逃的犯罪嫌疑人。之后又在越南、广州等地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其他相关犯罪嫌疑人仍在追捕中。
警方初步查明,2017年10月31日,该团伙在玉林成立环联投资公司玉林分公司,用可自行操控的虚假交易平台,以高额回报诱骗群众投资实施诈骗。据不完全统计,环联玉林分公司共发展登记注册会员300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
今年3月下旬,该交易平台资金链出现异常。该团伙意识到罪行可能败露,遂于3月28日关闭平台,并卷赃款潜逃。潜逃期间,还进行了分赃,每人分得赃款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
专案组依法查控了3000多个涉案银行账号,获取流水数据数十万条,已依法冻结涉案资金711万元,缴获涉案赃款人民币77600元、港币190000元、美元3868元,查封犯罪嫌疑人涉案房产1套。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
2024年刑法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三)
答根据《刑法》之中关于量刑标准的规定,法院不管审理的是什么类型的刑事案件,在量刑的时候,都应该充分考虑犯罪实施、犯罪性质、以及犯罪行为实施之后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的因素,然后适用从轻、从重处罚等的原则,判处最终的处罚。 一、刑法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之中关于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量刑时需要考虑哪些量刑要素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十三条【量刑要素分类一】量刑要素分为法定要素和酌定要素。法定要素系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因素;酌定要素系虽无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根据刑事政策和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的因素。
第十四条【量刑要素分类二】量刑要素包括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两类。社会危害性要素是指由犯罪的客观危害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综合体现决定的因素;人身危险性要素是指反映犯罪人再次犯罪可能性的因素。
第十五条 【法定量刑要素】法定的量刑要素由《刑法》总则和分则分别规定。
总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包括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盲聋哑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累犯、自首和立功等。
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包括分则条文在罪状描述中反映的社会危害程度,如犯罪行为的程度、犯罪的次数、犯罪的数额、犯罪的后果、犯罪对象的个数等。
第十六条【酌定量刑要素】酌定的量刑要素一般包括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确定某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单位、公民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具体需要考虑的包括具体犯的是什么罪、犯罪主体的身份、采取的犯罪手段等。
由于法院在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以及犯罪后果等的因素,故此对于不同的犯罪主体,即使犯的是同一个罪名、造成的后果相同,最终受到的刑事处罚也可能会存在差异。
中级法院会判5年吗 (四)
答法律分析: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一般是判处十五年至无期徒刑、死刑。当然这要看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量刑的具体情况,也不排除判无罪的情况出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一般立功对刑期的量刑 (五)
答一般立功对刑期的量刑的标准具体如下: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2、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
3、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立功减刑程序是什么: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区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2、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死刑令签发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相信关于中级人民法院量刑标准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协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