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公职是不是就没有工作了 (一)

开除公职是不是就没有工作了

一、开除公职是不是就没有工作了

1、一般情况下开除公职之后就不能在原来的单位继续工作了。开除公职,是行政处分的一种方式。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根据行政管理法规对隶属于它的、犯有轻微违法和违纪行为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公职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担任职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二、开除公职和行政开除有什么区别

1、开除公职指国家抄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百而是应当除名。除名,指除去名籍_取消原有身份;

2、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关于开除公职的决定 (二)

法律分析:开除公职指在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之一。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开除公职后怎么再次恢复公职 (三)

1. 如果你所受的开除公职处分被法院撤销,并且你获得了国家赔偿,公务员主管部门也取消了对你实施的行政处分,那么你可以提出恢复原职的要求。

2. 需要明白的是,开除处分一旦作出是无法更改的,而且任何机关都不得重新录用曾经被开除的公务员为公务员。

3. 其他五种公务员处分是可以通过满足特定条件来解除的。这三个条件包括:

- (1) 处分期限已满;

- (2) 在受处分期间表现出悔改的迹象,即认识并改正了错误行为;

- (3) 在处分期间没有新的违纪行为发生。

4. 只有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公务员的处分才能被解除。解除处分后,受处分的公务员的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他们与未受处分的公务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5.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曾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满后并不视为自动恢复原级别或原职务,而是仅在以后的晋职、晋级中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6. 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

- (一) 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 (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三)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四) 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 (五) 劳动合同因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而无效;

- (六)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旨在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开除公职是什么意思 (四)

开除公职,是行政处分的一种方式。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根据行政管理法规对隶属于它的、犯有轻微违法和违纪行为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公职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担任职务。根据《公务员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对公职人员的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开除是指有关单位认为受处分人实施了与其公职身份不相称的违法或违纪行为,不适合继续担任公职,取消受处分人任职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从行政处分的后果看,开除是最严重的一种行政处分形式,并且不能解除。公证员是经法律授权,依法从事证明法律事务的公职人员,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显然是不允许担任公证员的。这里被开除公职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是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是被开除公职,就一律不得担任公证员。

开除公职意味着工作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监察机关或者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必须给予工作人员最重的政务处分,即开除公职。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二十六条

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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