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公职人员职务侵占罪的定义
- 二、10万元侵占数额的量刑标准
- 三、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 四、法律程序与救济途径
- 五、总结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非公职职务侵占罪10万判几年

一、非公职人员职务侵占罪的定义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权,也破坏了单位的管理秩序。
非公职人员主体
非公职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公有制单位的员工,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主管、管理财物等,将单位财物非法占有。这里的“非公职人员”特指不在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10万元侵占数额的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标准
关于“数额较大”的界定,不同地区可能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侵占数额在三万元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10万元的侵占数额显然超过了这一标准。
量刑依据与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公职人员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巨大”通常指侵占财物数额在十万元。因此,10万元的侵占数额很可能被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刑期需由法院综合案情来决定。
三、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犯罪情节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如侵占手段、侵占次数、是否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等。如果犯罪情节恶劣,法院可能会从重处罚。
悔罪表现
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也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如果被告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情节,法院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法律程序与救济途径
法律程序
一旦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将面临刑事诉讼程序。这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救济途径
如果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可以通过上诉等途径寻求救济。同时,被害单位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
非公职人员职务侵占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很可能面临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但具体刑期需由法院根据案情综合决定。同时,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也会影响量刑结果。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1、某国有企业员工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的行为构成( )。
- 2、监察机关可以依法调查的职务犯罪罪名有多少个
- 3、非公职人员职务侵占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 4、非公职人员贿赂罪
非公职职务侵占罪10万判几年的相关问答
某国有企业员工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的行为构成( )。 (一)
贡献者回答【答案】:C
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主体为公职人员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本题中甲不属于公职人员,不构成贪污罪。
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甲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甲属于非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行为。甲不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C。
监察机关可以依法调查的职务犯罪罪名有多少个 (二)
贡献者回答1.贪污贿赂犯罪(包括19个罪名);2.滥用职权犯罪(包括18个罪名);3.玩忽职守犯罪(包括11个罪名);4.徇私舞弊犯罪(包括15个罪名);5.责任事故犯罪(包括12个罪名);6.其他犯罪(包括17个罪名)。
1.《监察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国家监委)
第二十五条监察机关依法对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监察机关依法调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以及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相关联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第二十七条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报复陷害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挪用特定款物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以及司法工作人员以外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搜查罪。
第二十八条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包括玩忽职守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二十九条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包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枉法仲裁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走私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第三十条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涉及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作业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重大飞行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三十一条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犯罪,包括破坏选举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第四十六条第四款监察机关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可以依法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中的非公职人员一并管辖。非公职人员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按照其所利用的公职人员的管理权限确定管辖。
第五十二条监察机关必要时可以依法调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涉嫌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并在立案后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
监察机关在调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中,可以对其涉嫌的前款规定的犯罪一并调查,并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其他职务犯罪,经沟通全案移送监察机关管辖的,监察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第五十三条监察机关对于退休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或者离职、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实施的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行为,可以依法进行调查。
对前款规定人员,按照其原任职务的管辖规定确定管辖的监察机关;由其他监察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依法指定或者交由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理解与适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开报道以下内容:《监察法实施条例》明确监察机关调查范围,分别对监察机关调查违法和犯罪职责作出规定,列出了职务违法的客观行为类型,列举了监察机关有权管辖的101个职务犯罪罪名。这101个罪名既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的责任清单,也是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最底线要求和负面清单,是公权力行使的制度笼子,有利于教育警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敬畏纪法、尊崇纪法,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从这些权威渠道我们可以看出监察机关管辖的罪名有101个,本书2019年10月出版的第一版中监察机关管辖的100个罪名都被包含在上述罪名内,现在《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加一个罪名的原因是2021年3月1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把第一百三十四条之后增加一条,增加了危险作业罪,这次条例出台也加入了这个罪名。
根据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14个罪名(其中5个管辖罪名跟监委管辖罪名相同,即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搜查罪)进行管辖,《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到第三十一条共列举了92个罪名,第五十二条中规定:“监察机关必要时可以依法调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涉嫌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并在立案后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结合权威报道说监察委员会管辖101个罪名来看,监察委员会管辖的罪名包括检察机关管辖的14个罪名,即92+14-5(即两边管辖罪名相同的有5个)=10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非公职人员职务侵占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三)
贡献者回答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和量刑标准,需要关注如下重要信息:
职务侵占罪,是指那些身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占有本单位财产,且涉案金额超过六万元人民币的严重违法行为。
请注意,此处的“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定在了六万元人民币之上;而“数额巨大”的起点则设定在了一百万元人民币。
我们衷心地期望此次分享能对您有所启示。
此外,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便擅自将本单位财务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超过六万元人民币者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分,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倘若涉案金额进一步增大,超越了一百万元人民币这个界限,那么此类违规行为将被视为“数额巨大”,并将会触发更为严厉的刑事处分,即三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
关于贪污或受贿案件,如果涉案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然而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应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分为“数额较大”类别,按照相应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后,可能会被判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 (四)
贡献者回答非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贿赂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的(6万元,不满40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40万元),处五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非公职职务侵占罪10万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