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的法治框架下,一个基本而重要的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律规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刑期是否可以用钱赎买这一议题,从根本上违背了这一平等原则。法律设立刑罚的初衷,是为了惩罚犯罪、预防再犯以及维护社会秩序,而非成为一种可以进行金钱交易的商品。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刑期是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允许用钱来赎买的。

刑期可以用钱赎买吗 (一)

刑期可以用钱赎买吗

花钱可以买刑期吗

现代刑法不存在花钱买刑期的问题。

中国古代有一种制度叫“赎刑”,即花钱买刑期。如某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一千两白银可以赎一年刑期,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五千两白银即可不用服刑。赎刑是刑法执行的一种方法。赎刑制度并不贯穿中国法制史的始终,只有在国家遇到经济困难时才启用。使用赎刑制度是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一种手段。现代法制国家都没有赎刑。

有人把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赔偿制度理解为花钱就可以买刑期,这是一种误读。

刑事赔偿与“花钱买刑期”有着本质的不同。

1.刑事赔偿是犯罪人出钱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求得被害人的谅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花钱买刑期”是犯罪人把钱交给国家,解决国家财政困难。与被害人利益无关。

2.刑事赔偿仅适用与给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坏的几种犯罪,绝大部分犯罪不适用刑事赔偿。

“花钱买刑期”适用与一切犯罪。

3.刑事赔偿不影响定罪,犯罪人主动赔偿只证明犯罪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花钱买刑期”是对解决国家财政困难做出贡献的人不定罪。

4.刑事赔偿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体现法律公正。

“花钱买刑期”破坏法制,使有钱人逍遥法外。

有人担心刑事赔偿制度会造成“花钱买刑期”的现象,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同时发生两起故意伤害案件,两个被害人都鉴定为轻伤。甲案被告人主动带被害人去医院看病,多次带着礼物去被害人家探望,主动赔偿被害人10万元精神损失费。被害人向法院要求减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人拘役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乙案被告人家庭困难,无钱赔偿,被害人向法院要求对被告人严惩。法院判决乙案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从这两个案例看,很容易得出花钱可以买刑期的结论。而实质是甲案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乙案没有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刑事赔偿制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但一定要严格控制它的适用范围。

“花钱买刑”是否会损害刑法的惩罚性功能 (二)

会损害,“花钱买刑”可能成为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公正、公平的最大障碍。

施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可能出现四种状况,一是有钱人伤害了有钱人,二是有钱人伤害了没钱人,三是没钱人伤害了有钱人,四是没钱人伤害了没钱人。前两种情形,只要施害人愿意,赔钱不会有问题,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能得到有效体现。

可是在后两种情形中,“花钱买刑”就可能成为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公正、公平的最大障碍,因为,要没钱人赔钱让被害人感到“社会危害程度”的减轻,是一件难以实现的事情。

在没有其他辅助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施害人来说,“花钱买刑”政策的真正受益者是有钱人,而对没钱人来说只是水中月。

除了案件范围,刑事和解的法律后果也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5条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花钱买刑现代解释 (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针对"花钱买刑"这一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这种说法实际上反映了刑法"罪刑相当"的基本原则。在特定案件中,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基本固定,然而,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却可以根据情况变化。例如,一个人因犯罪行为使被害人致残,若赔偿50万元,可保障被害人的后续生活;而另一个人同样造成伤害,却未能提供任何赔偿,被害人的生活保障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陷入贫困。因此,对这两种情况的刑罚处理自然不能等同。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通常倾向于遵循不低于民事案件赔偿标准的原则,以强化对受害者的保护。自2003年《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并自2004年实施以来,明确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然而,张军强调,这种赔偿并非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计算,比如医疗费用、救治费用和丧葬费用等。他指出,如果罪犯因贫困犯罪导致严重后果,赔偿应该基于实际损失,而非简单地以贫穷为借口。

扩展资料

花钱买刑(Spend money on punishment;Spends buys the punishment)是指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做法、被人们通俗理解的一种说法,具体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经过审理可以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则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理。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花钱买刑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