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刑法224条新增补

2017年刑法224条新增补解读
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工具,其每一次修订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2017年,刑法第224条的新增补内容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这次增补不仅细化了合同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还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的威慑力,为打击经济犯罪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本文将深入解读2017年刑法第224条新增补的内容,并探讨其对社会的影响。
一、新增补内容概述
2017年,刑法第224条新增补内容主要针对合同诈骗罪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新增补条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为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说,新增补内容列举了五种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或变造的票据作为担保等。
二、新增补内容的法律意义
刑法第224条新增补内容的法律意义在于,它进一步强化了我国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新增补内容的出台,不仅为司法机关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还有效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此外,新增补内容还有助于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社会成员在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新增补内容的社会影响
刑法第224条新增补内容的社会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减少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事件的发生,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新增补内容的出台提高了司法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效率和准确性,增强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这一规定还促进了社会的诚信建设,引导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诚信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最后,新增补内容对于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应对与建议
面对刑法第224条新增补内容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社会各界应积极应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首先,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合同审核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社会各界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总结而言,2017年刑法第224条新增补内容是对我国法律体系的一次重要完善,它对于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深远意义。我们应积极应对新增补内容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刑法修正案九》第224条之一 (一)
贡献者回答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
贡献者回答【答案】:A, C
【考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解析】选项A、C是刑法及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行为。选项B是《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新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个罪原来属于非法经营罪。选项D是法有特别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对于这种行为,要按法律的特别规定定罪。选项D应定“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菲法经营证券、期贷、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鳍算监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予问题的解释》第1条: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制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两会刑法第七部新增股224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在2011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刑法修正案(七)被讨论并通过。该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后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即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这一新增加的罪名是组织领导传销罪。具体条款如下:
-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来获得加入资格;
- 传销活动按照一定的层级顺序排列,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的依据;
- 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以此骗取财物;
- 此类行为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根据这一修正案,犯有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个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被处以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刑罚将上升为五年有期徒刑,并同样可能被处以罚金。
中国新增第七部刑法224条是如何规定的呢 (四)
贡献者回答《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针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文指出,如果有人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以获取加入资格,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层级结构,通过发展人员数量进行计酬或返利,进而引诱或胁迫他人继续加入传销活动,从而骗取财物并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条文被视为独立的法律条款,其核心在于传销活动本质上是诈骗行为,但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伴随胁迫。虽然在内容上与第二百四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一定的关联,但它依然属于独立的罪状和处罚条款,归类于“扰乱市场秩序罪”。
目前,《刑法》已经通过不断添加“之一”、“之二”等条款,使刑法典既能保持其稳定性,又能应对新兴犯罪类型。尽管这种做法使刑法典中新增了许多条款,大约有20余条,但这给人带来了一种与前一条款“同罪”的错觉。此外,这些条款在序列上也不够顺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未来可能需要重新颁布新的《刑法》,这需要立法机关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耐心,等待新的法律条文出台。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2017年刑法224条新增补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协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